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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保法实行首日 山西多单位联办“3.15”培训座谈会
时间:2014-03-15 21:56  浏览次数:

新消保法实行首日 山西多单位联办“3.15”培训座谈会

2014年03月15日 21:35  

法学专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起草人之一张严方博士讲解新消保法

 

  中新山西网3月15日电(王惠琳)15日下午,由国家信用工作委员会、山西现代市场文化研究院、山西食品安全信息网主办的“3.15”诚信、安全、健康大讲堂暨《消法》培训座谈会在太原金辇酒店举行。

  座谈会由山西信用企业协会秘书长刘贵文主持,完美(中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总经理薄一宏致辞。座谈会上,原国家工商总局市场监督司司长、中国市场学会副会长赵凤梧就当前国家诚信体系建设的现状进行分析。山西文瀛书院院长、山西国学大讲堂教授、卫方正详细讲解《千年之诚》。

  此外,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起草人之一张严方就新消保法进行精辟讲解,政界、商界、学术界等各界200余名人士参加了此次座谈。

  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2014年3月15日开始正式生效,以消费者享有七日“后悔权”,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维权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精神损害赔偿入法,消协可提起公益诉讼,销售假冒产品进入信用档案,违法广告代言人负连带责任等为亮点。

  座谈会以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沟通思想、信息、情感、传播先进理念,使企业懂法守法,使消费者知法用法,将商家的“诚”和消费者的“信”密切结合在一起,营造了浓厚的诚信、安全、健康氛围。

  据悉,本次座谈会由国家信用工作委员会、山西现代市场文化研究院 、山西食品安全信息网主办,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山西青年杂志社、三晋都市报社,生活晨报社、完美(中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中国新闻早报太原办事处、《商品与质量周刊》共同发起举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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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