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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商局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
时间:2014-03-15 16:11  浏览次数: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展示全省工商系统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取得的成效,结合做好新《消法》的宣传贯彻工作,2014年3月14日上午,河南省工商局、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在省工商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包括政府职能部门、企业商户、消费者以及30多家媒体等在内的社会各界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首先由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中祥通报了全省工商系统2013年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及2014年消费维权工作重点。随后,来自郑州市人大、金水区政协、丹尼斯百货、联通信河南分公司、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以及郑州航院的代表都结合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新《消法》作了精彩发言。最后,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春艳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周局长指出,新《消法》的颁布和实施,符合新形势、新阶段对调整消费关系的新需求,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新《消法》的学习贯彻,是我们当前必须抓紧抓好的一项重要任务。

  周局长要求,全省工商系统要注意把握重点,系统掌握工商部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职责与工作要求等内容,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要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为新《消法》的贯彻实施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周局长最后强调,各级工商机关要集合实际,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真正将新《消法》落到实处。要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严格依照新《消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要做到“零容忍”。要进一步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增强消费维权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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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