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茶”“虫草茶”,听起来营养满满,很养生的样子。市民倪女士就是受到了产品名字的吸引后,在一家网购平台爽快地用2400余元买了5件。然而拿到商品后她才发现,“虫草茶”没有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依法应当标明的重要信息。另外,作为药品的人参、虫草,也没有按照要求标注使用范围、用量。
随后,倪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商店退还货款并进行10倍赔偿。近期,锦江法院判决支持倪女士诉讼请求,要求商家赔偿24011.5元。
消费者 网购保健类食品竟属于三无产品
2021年1月4日,倪女士在某网购平台上一家名叫“正好参茸特产”的店铺购买了5件虫草茶,总金额优惠后为2401.15元。
“我拿着虫草茶去送礼的时候,经朋友提醒,才发现该商品竟属于三无产品:产品外包装没有配料表、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厂家、执行标准等相关信息,此外,产品里面添加药品,其宣传页面标注(也可以肉眼识别出)里面含有虫草、枣片、石斛花、石斛、灵芝、西洋参。根据《中国药典》对冬虫夏草的记载,冬虫夏草属于药品,不属于药食两用物质。铁皮石斛为中药,不能当作普通食品原料长期大量食用。”
“我自己也喝了三罐,倒是没有感觉身体不适,就是感觉味道怪怪的,就没有再食用了。”此后,倪女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商店退还货款2401.15元,10倍赔偿24011.5元,共计26412.65元。
案件起诉到法院以后,“正好参茸特产店”已在电商平台关闭。另外,法院查明,卫生部门规定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冬虫夏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