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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价生鱼片不能打包?物价局:打包按原价须告知
时间:2014-01-07 11:36  浏览次数:

  “我跟你说,现在提倡‘光盘运动’!你知道吗?”日前,在万岁寿司体育西店,张先生与妻子在用餐结束时,要求餐馆提供饭盒和冰块,将吃剩的8片特价三文鱼打包,却被店方拒绝。双方僵持10分钟无果后,张先生自行用保鲜膜将三文鱼打包带走。

  “之前新闻不是经常报道说要节俭,不能浪费吗?我就想把吃剩的东西带走,没想到会被他们拒绝。”事后,张先生依然难掩气愤。他告诉记者,如今公司外出聚餐都会将吃剩下的打包带走,“现在很流行这样,我觉得很好”,他认为商家此举有违“厉行节俭、反对浪费”精神。

  对此,该餐馆服务员解释说,由于三文鱼极易变质,所以为了防止外带食物出现变质,暂不提供三文鱼的打包服务。

  记者昨日致电万岁寿司旗下其中11家分店,其中9家门店表示所有吃剩的生鱼片都不可以打包,若顾客坚持要打包,店方则对食品安全不负责任。有些门店还强调,虽然生鱼片不能打包,但覆盖有生鱼片的寿司却可以打包;1家门店称可以为顾客打包,但不建议;另有1家门店则表示,特价生鱼片不能打包,若一定要打包带走,则需要支付原价。

  同时,上述门店均向记者表示,顾客吃剩的生鱼片将被统一倒掉。

  对此,记者向广州市内其他日本料理店咨询,多家商家称可以为顾客将吃剩的三文鱼打包,并提供干冰和包装,但顾客需另付1元购买包装盒,且需保证在1小时内食用。

  记者致电广州消费者投诉专线12315,询问商家拒绝为消费者打包的做法是否合法时,一工作人员答复称,目前并无相关规定商家必须为顾客提供打包服务。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顾客打包后,若在商家建议的食用期限内食用而致病的,商家必须负责,“但是否在期限内食用,这点很难衡量”。

  针对“特价生鱼片打包按原价计费”问题,市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12358的工作人员表示,打包按原价是商家的权利,但行使这项权利的前提是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若顾客点餐前,商家没有说清楚,店内也无明显说明标示,等到结账提出打包要求时再提价,那商家的行为就是违规。”市物价局提醒广大市民,若在消费时遇到商家结账打包擅自提价的情况,可致电12358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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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