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进行了局部调整,其中在“淘汰类产品”的目录中删除了原来属于禁止使用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这等于是说,这个原来被视为有严重污染弊端的物品将要解禁。
一次性发泡餐具会产生“白色污染”,这对于中国的食品消费者来说已是常识,但正是由于它的方便而被泛滥使用,其对环境所造成的污染也触目惊心。因此,早在14年前,这种一次性发泡餐具已被有关方面列为禁用物品,严禁商家使用。
既然如此,有关部门为什么又会推翻原先的规定,给这种发泡餐具重新打开市场?发改委官网上曾发的一篇文章认为,最初出台禁止一次性发泡餐具使用的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但是,这种结论与目前越发严重的环境污染现状显然有不小距离。最近几年,各地频频曝出有毒食品、有毒药品的恶性事件,其中有很多固然是一些无良商家无视市场法规和社会责任所致,但也有不少问题其实是长期以来积累的环境污染问题的恶性爆发。在这样的背景下,解禁显然是与环保目标相左的。况且,此次调整并没有给出具体、科学的原因,政策朝令夕改,难以服众,甚至令人怀疑背后有企业公关之猫腻。
值得我们思考的是,有关部门是在什么动机下作出这一政策调整的。众所周知,发泡餐具制作简便,成本低廉,而且其制成品外观显得比较美观,因此确实能够受到消费者的欢迎,有比较大的市场,因此有较高的经济价值,一旦改用其他物品,就会给商家增加经营成本。但是,这种单纯从经济角度算账的习惯思维,多年来一直出现在增加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的博弈之中,大到政府对环境的治理,小到对一个产品的选用,在经济指标的杠杆下,环境保护很容易被软化甚至消解掉。
实际上,发泡餐具的所谓经济实惠只是在忽略了回收处理成本后才能成立,只要在监管上稍有懈怠,由其造成的“白色污染”一旦卷土重来,社会将要付出沉重的治理成本。因此,即使是算经济账,发泡餐具相比于其他餐具,在“性价比”上也并无优势。近些年,由于过于偏重追求GDP上升,我们已经付出了环境被破坏、民生福祉受累的沉痛代价,因此,在今后的经济发展中,环境保护必须作为一个硬指标,再也不能容忍为了一点经济上的收获而放任环境污染的行为继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