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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须加强食品监管公平性
时间:2014-06-11 01:13  浏览次数:

图为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副教授胡颖廉演讲。

  2014年6月10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暨第六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在北京举行。会议上,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副教授胡颖廉表示, “创新思路,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本质是处理好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在食品安全治理方面,就是要改变过去政府一家独大的格局,重构监管部门、企业和消费者等主体的权责关系。

  胡颖廉认为,食品是否安全,终究要落实到“产”和“管”等行为上面。监管部门规范行为的手段有四类,道德、市场、法律、技术。其中,道德是“柔”的手段,通过说教使人不去违法;法律是一种“硬”的手段,用威慑的制度,让人不敢做违法的事情;市场是“活”的手段,用激励机制让人更多地去做好事,不去违法;技术是“巧”的手段,用器物使人不能违法。

  他还表示,在现代社会复杂紧密的结构中,从农田到餐桌的链条被越拉越长,食品的生产经营和最后的消费,不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直接面对的关系,更多被异化为一种商品的交易关系,在这种格局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开始降低,食品的商业属性开始提升,违法失信行为的成本开始降低,就有个别的生产经营者受利益驱动敢于铤而走险。提倡尚德守法不是一种说教,而是让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回归道德本色,回归守法本分的倡议。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也应该回到本身市场经济监查者的角色,而不应该做“保姆”。让社会方方面面的激励和约束集中在市场身上。

  “我们越是提倡尚德守法,越是提倡市场机制创新,就越应该加强监管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只有更多元的主体、更灵活的方式、更综合的手段,才能真正成就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提升。” 胡颖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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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