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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主管信访工作的郭大毅表示,该养猪场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没有通过“环评”,现在存在污染问题,环保局期间也无法为其评定。2012年年底、2013年10月、2013年11月,县环保局曾对该厂下达共3次“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此外,2014年4月24日,因为该厂悬挂“重点保护”牌的问题,曾联合县公安局,在政府网站上对百姓公告,保证该厂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配置净化排污设备。
郭大毅称,因为天气原因和施工问题,该厂的排污设备还需要一段时间完善,最迟期限为今年9月30日之前。目前,市环保局已经对该厂立案,如果9月30日之前,再一次无法完工,将上告法院强制执行。村民反映多年,为何迟迟不能解决问题,郭大毅称,县环保局一直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工作,进程缓慢有多种因素。
至于为何不能将厂“停业整顿”,郭大毅称,“猪是活体,要求其停产有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