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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韩国发布并不断修订《关于食品等的标识标准》,对进口食品、有机食品、转基因食品等的外包装和标识作出了包括内容物、营养成分、原产国、储存食用方法、字体字号、标注位置等方面的严格规定。
2013年10月,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又公布了最新的食品农产品标签标准,对现有术语“辐照食品”的定义及用途等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是自2008年以来,韩国对食品农产品标签标准进行的第六次修订。
韩国是我国食品农产品主要贸易国家之一。作为《SPS协定》成员,韩国逐步将商标要求作为重要的SPS措施对本国农业加以保护,这对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产生了很大影响,为此,山东威海检验检疫局提醒:出口企业应充分掌握韩国对标签的字体、内容物标注、原产国标注等的详细要求,设立标签管理流程,对标签制作、保管、领用和粘贴的全过程加强监管,重点检测标签内容是否符合韩国有关要求。同时,有关部门应加大对企业的政策技术服务,密切关注并研究韩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督促企业提高对标签的重视程度,尽可能减少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