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桶装饮用水销售行业协会下发《关于建议北京市桶装饮用水行业销售企业对“农夫山泉”品牌桶装水进行下架处理的通知》,要求北京市桶装饮用水行业各销售企业即刻对农夫山泉桶装饮用水产品做下架处理。
通知指出:鉴于近日由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农夫山泉品牌饮用水,由媒体曝光出现了多重质量标准问题,不仅涉嫌违反《国家标准化法》的相关规定,还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从而造成了极大社会反响。
经协会多方调查取证,查明农夫山泉品牌桶装饮用水在北京市销售期间,未向本市政府主管单位和销售企业提供任何在北京地区生产的农夫山泉品牌桶装饮用水的产品标准和相关产品合格资质证明文件。通知要求各桶装饮用水销售企业应密切关注北京市相关主管政府部门及协会发布的关于农夫山泉品牌产品的相关处理结果和指导意见,继续做好本市桶装饮用水的销售工作,切实推动本市桶装饮用水消费市场合规、稳定、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月30日,农夫山泉在北京召开“饮用天然水标准新闻发布会”,公司董事长、总裁钟睒睒在发布会上表示,农夫山泉在北京仍继续为政府生产桶装水,但为民众生产的已经停止。他还在现场宣布农夫山泉决定在北京永久停产桶装水。不过他并没有正面回答是主动还是被动停产。
据观察,在北京怀柔生产的农夫山泉桶装水标签上,注明执行的产品标准也是浙江标准DB33/383。此前,浙江省卫生厅已明确表示,浙江标准仅适用于食品企业在浙江当地生产。
对此,农夫山泉给出的回答是,农夫山泉执行国家强制的卫生(安全)标准GB19298及质量标准DB33/383-2005。浙江省的地方标准DB33/383-2005是目前饮用天然水行业行政级别最高的质量标准,因此农夫山泉选择在标签上标示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