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黄伟建议,对于如今未被抢注的文化地标,文化部门应该及时进行抢救。“先注册是最重要的,因为你根本想不到什么时候会有企业想到去抢注文化地标。”
黄伟建议,由文化部门委托相关机构或企业,为文化地标注册集体商标,“比如乐从家具,可以是一个地域性的集体商标,那么组织成员们均可以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这样既可以保护文化地标,也更有利于文化地标的推广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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