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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
时间:2013-12-18 12:31  浏览次数:

  (2)向关联方(重庆勤悦)销售产品,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60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成都中顺向关联方重庆勤悦销售产品时,具体产品名称、规格、价格等由订单确定,定价方式为根据市场价格制订公司产品统一经销价格,结算及付款方式按公司的统一结算制度执行。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成都中顺拟与重庆勤悦签订的《关于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中预计合同总金额约为460万元人民币,公司将在该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后,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关于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协议约定:有效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成都中顺向重庆勤悦销售公司产品,主要是重庆勤悦应收账款回收及时,从未出现过坏帐,销售信用较好,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会持续。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3、因关联交易所涉及的比例不会超过同类业务的5%,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事前认可与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姚本棠先生、王宗军先生、阮永平先生、陈敬云女士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事前认可与独立董事意见:

  审查之前,公司经营层已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将《关于全资孙公司成都中顺纸业有限公司与重庆市涪陵区勤悦日用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必要环节,《关于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 是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制订的,交易价格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公平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

  (2)上述关联交易行为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认可与独立董事意见;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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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