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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4期]2013公安大事
时间:2013-12-26 09:36  浏览次数:


  2013年,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期盼为念、为人民利益而战,牢牢把握民意导向,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持续深入打击,确保了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各级公安机关在强力打击犯罪的良好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违法犯罪活动规律特点的研究,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和组织下,集中开展了“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打击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犯罪”、“重拳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活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危害民生犯罪”等专项行动,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了积极贡献。

  公安部专项行动之一:

  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多轮次深度打击“瘦肉精”、“地沟油”、“病死猪”等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集中侦破了一大批食品违法犯罪案件,成功打掉了一大批制假售假的“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黑市场”,有力维护了群众餐桌安全和身体健康,净化了社会风气和市场秩序。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犯罪仍然严峻的形势,公安部决定,2013年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当前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捣毁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斩断非法利益链,切实维护食品安全。

  2013年1月25日公安部召开视频会,部署2013年全国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保卫餐桌安全工作。

  经过一年来持续不断地严打整治,“瘦肉精”、“地沟油”、“病死猪”等大面积发生、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食品安全犯罪势头已得到有效遏制,但食品安全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公安部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在集中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全力确保百姓餐桌安全的基础上,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打击行动成果,严防“漏网之鱼”、严防死灰复燃、严防产生新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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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公布十起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1、辽宁升泰肉制品加工厂特大制售有毒有害羊肉卷案。

  2、辽宁大连徐某某等制售伪劣羊肉卷案。

  3、北京阳光一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特大制售有害保健品案。

  4、浙江温州李某等特大制售假洋酒案。

  5、河北石家庄底某某等制售注水牛肉案。

  6、内蒙古呼和浩特包某某制售假劣食品案。

  7、湖北襄阳公安机关捣毁2个制售假劣饮料“黑工厂”。

  8、广西南宁孙某某等制售假劣白酒案。 

  9、宁夏银川公安机关打掉2个制售“毒豆芽”黑作坊。

  10、山东潍坊文某某等制售病死猪案。

  公安部专项行动之二:

  打击电信诈骗犯罪

  近年来,电信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诈骗手段和方法不断翻新。从刮刮卡诈骗、手机短信中奖诈骗、提供六合彩特码诈骗、销售廉价违法产品诈骗、制作假证件假文凭诈骗、汽车退税诈骗、银联卡异地消费诈骗、“猜猜我是谁诈骗”到社保信息被盗用、邮寄包裹、电话、有线电视欠费等诈骗,再到冒充电信、公安、法院工作人员诈骗等,花样百出,群众稍不小心便会上当受骗,特别是电信诈骗让百姓深受其害。为逃避打击,犯罪分子将诈骗窝点不断转移,涉及地域不断扩大,除传统的大陆、台湾地区和东南亚等国外,现已扩散到南亚、中东和东亚日本、韩国以及澳洲、中美洲、欧洲等地。

  2013年,针对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规律,公安机关不断调整思路,创新打法,追根溯源,从下抓话务窝点嫌疑人到上追犯罪主谋,从国内拓展到国外,不断加强国际警务合作,特别是与东南亚等周边国家的警务合作,先后成功破获“1·15”、“2·20”、“5·16”等特大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专案,使电信诈骗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公安部刑侦局局长刘安成表示,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电信诈骗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不断完善与电信、银行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大力加强区域合作和国际执法合作,不断提高跨区域和跨境、跨国打击犯罪的能力。同时,公安机关提醒社会公众,不要轻信陌生电话,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银行账号和密码,更不要把钱转到陌生人指定的账户上,切实增强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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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直接指挥两岸警方联合行动摧毁73个电信诈骗犯罪团伙

  抓获301名犯罪嫌疑人 捣毁犯罪窝点90处

    2013年5月16日,公安部直接指挥福建省公安机关联合台湾警方同步实施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捣毁73个针对台湾居民电信诈骗犯罪团伙,捣毁犯罪窝点90处,抓获姚越等犯罪嫌疑人301名,其中,在大陆抓获犯罪嫌疑人290名,在台湾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破获诈骗台湾居民案件4000余起,涉案总值2亿新台币,当场查获电脑、银行卡、手机等一大批作案工具,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

  2013年1月,福建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部署,打掉以台湾人宋毅夫为首的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后,继续对相关线索进行扩线侦查,发现一个以福建人姚越为骨干,在福建及台湾地区设置多个分支的跨两岸电信诈骗团伙。该团伙由专门拨打诈骗电话的“秘书”组和提供取款及洗钱服务的“控台”组以及专门与被害人见面的“现场”组组成。骗取钱财后,由姚越进行分赃。据侦查,该团伙近年来主要针对台湾居民实施诈骗,涉案金额已达2亿元新台币以上。

  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即将案情通报台湾警方,联合开展案件侦查。经缜密工作,逐步摸清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结构和犯罪网络,同时又发现了汪永超、杨洪星等一批跨两岸诈骗犯罪嫌疑人及其窝点线索。截至5月上旬,两岸警方共发现并锁定电信诈骗窝点90个(大陆83个,台湾7个),并将此案确定为“2·20”专案。公安部随后在福建漳州成立“2·20”专案同步收网行动总指挥部,并于5月16日,联合台湾警方同步实施收网行动。

  据了解,近年来,两岸警方按照《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通力合作,相继破获了一批跨两岸刑事犯罪案件,遣返了一批犯罪嫌疑人,切实维护了两岸的治安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针对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诈骗犯罪,两岸警方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合作,先后侦破了“8·10”“11·30”“3·10”等一批特大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案件,抓获4000多名犯罪嫌疑人,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记者了解到,随着两岸警方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电信诈骗犯罪手段、方法不断翻新。针对电信诈骗犯罪的新特点,公安机关将及时调整打击策略,加强国际和两岸执法合作,严厉打击此类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警方再次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无论犯罪分子诈骗手法如何变化,其诈骗的实质是不变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受害人把存款转入到犯罪嫌疑人指定的账户里。接到可疑电话要切实提高警惕,不轻信、不汇款,不轻易将自己的账户和密码告诉别人。

  中国印尼警方再度联手成功侦破“5·16”跨国电信诈骗案

  2013年7月31日18时许,一架从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起飞的民航包机降落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中国警方在印尼抓获的“5·16”跨国电信诈骗案54名大陆犯罪嫌疑人被顺利押解回国。记者了解到,此次中国和印尼两国警方密切配合,在雅加达市成功捣毁4处电信诈骗犯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63名(其中大陆54名,台湾9名),成功侦破涉及我国的电信诈骗案件近百起,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

  2013年5月,公安机关接群众报案,有犯罪嫌疑人冒充歌华有线和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以被害人涉嫌犯罪需进行资金审查为由实施诈骗。对此,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作出批示,要求尽快侦破,依法惩处。公安部立即组织北京市公安局全力开展专案侦查,经过1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查明此案的话务窝点设在印度尼西亚,转取款窝点设在台湾地区。7月5日,公安部组成工作组赴印尼开展工作。工作组充分利用外交、国际警务合作渠道和社会等各种资源,克服语言、法律、民俗等方面障碍,与印尼警方密切配合,积极落地查找犯罪窝点,收集固定犯罪证据。经过十多天的连续奋战,最终查明了该犯罪团伙在印尼的话务窝点地址。7月22日,工作组与印尼警方联合开展抓捕行动,成功捣毁电信诈骗犯罪窝点4处,抓获犯罪嫌疑人63名。

  据了解,这是中国警方自2011年以来第5次赴印尼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两年多来,两国警方密切配合,共捣毁在印尼的电信诈骗窝点43个,抓获大陆和台湾犯罪嫌疑人426名,并成功将192名大陆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国。

  公安部刑侦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5·16”跨国电信诈骗案的成功侦破再次表明,不论犯罪嫌疑人诈骗手段、方法如何翻新,不论其藏匿在哪里,中国公安机关都有信心有能力坚决予以打击,将其缉拿归案,绳之于法,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公安部专项行动之三:

  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

  近年来,公安部始终坚持把打拐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持续不断地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打拐专项行动,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013年以来,各级公安机关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大打拐工作力度,提升打击拐卖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始终保持对拐卖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积极推动国家反拐行动计划的全面落实。发动广大群众参与打拐人民战争,形成让拐卖犯罪分子无处可躲,人人喊打的态势。

  9月30日,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郭声琨在京参加公安部打拐工作座谈会时强调,当前受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拐卖儿童妇女犯罪存在的土壤在短期内还难以彻底根除,打拐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必须切实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始终把人民置于心中最高位置,以人民期盼为念、为人民利益而战,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地开展打拐行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坚持主动出击、重拳打击,不断深化打拐行动,始终保持对拐卖儿童妇女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要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反拐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的作用,积极推动各部门、各地区落实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措施,着力形成打拐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不断深化打拐人民战争,努力形成打拐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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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统一指挥20省区市警方联手作战

  再次摧毁5个特大拐卖儿童犯罪团伙

  抓获368名犯罪嫌疑人 解救63名被拐卖儿童

    2013年3月,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云南、河南、福建、河北、贵州等20省区市警方同步开展集中抓捕解救行动,彻底摧毁了5个危害极大的特大拐卖儿童犯罪团伙,斩断拐卖犯罪链条,抓获犯罪嫌疑人368名,解救被拐卖儿童63名、被拐妇女14名。

  2012年8月19日,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抓获正在贩卖婴儿的嫌疑人张洪东,当场解救一名被拐女婴。经循线侦查,以张洪东、李显美为首的拐卖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该团伙从云南昭通等地收购婴儿后拐卖到河南安阳、河北邢台、福建三明等地,通过嫌疑人王根付、陈云芬、温土木等人再层层转卖。今年以来,云南省红河州元阳县公安机关和铁路公安机关先后发现了以普好楚、李美芬为首,在云南红河等地收购婴儿,向福建泉州、山东临沂等地进行贩卖的拐卖犯罪团伙和以陈祥高等为首,从贵州等地收购儿童,向河北邯郸等地进行贩卖的拐卖犯罪团伙。案情上报后,公安部立即将该系列拐卖儿童案件确定为督办案件,并于1月30日召开专案协调会,部署涉案地公安机关立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公安部部长郭声琨高度重视,要求严厉打击拐卖犯罪,彻底摧毁犯罪网络,全力解救被拐儿童。各地按照公安部部署,迅速组织警力进行案件侦办工作,期间又先后发现了福建刘仰法、河南彭会娟等为首的多个拐卖儿童犯罪团伙。

  经过涉案地公安机关艰苦细致的走访摸排和缜密侦查,逐步查明了5个拐卖犯罪团伙的组织体系、人员构成和犯罪网络。在掌握5个犯罪团伙活动轨迹和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公安部部署涉案地警方开展集中抓捕解救行动,并派出9个工作组分赴一线指挥督战。2013年3月1日晚22时,云南、河南、福建、河北、贵州等20省区市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指令,组织6千余名民警星夜出击,同步开展集中抓捕解救行动,5个特大拐卖犯罪团伙被彻底摧毁,李显美、王根付、陈云芬、温土木、普好楚、李美芬、陈祥高等主要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此次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68名,解救被拐卖儿童63名,被拐妇女14名。目前,抓捕解救、调查取证等工作还在依法进行中。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多年来持续不断的高压严打和综合治理,拐卖犯罪已得到有效遏制。但由于滋生此类犯罪的土壤尚未彻底铲除,买方市场需求旺盛,部分地区拐卖犯罪依然突出,反拐工作任重道远。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坚持主动出击、合成作战,严厉打击拐卖犯罪活动。 

  公安部专项行动之四:

  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继2012年公安部连续两次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并取得重大战果后,2013年,公安部再次部署指挥北京、上海、江苏、广东、重庆等23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开展第三次集中行动,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历次集中打击行动取得重大战果,但从整体情况看,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以及引发的各种下游违法犯罪依然严重。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此类犯罪严打高压态势,继续不间断地组织打击行动,有效遏制此类犯罪的嚣张气焰,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个人信息遭泄露的情况,要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和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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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部署开展新一轮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集中行动

  抓获犯罪嫌疑人1213人 打掉犯罪团伙468个

  公安部再次部署指挥北京、河北、上海等20个涉案地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13名,其中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源头”8人,掌握海量公民个人信息转卖牟利的“中间商”235人,实施非法调查、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嫌疑人970名,打掉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信息实施犯罪的团伙468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327起,查获被盗取的各类公民个人信息7亿余条。 

  2013年4月,北京市公安局、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安局在侦办一起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中,发现一个利用互联网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庞大犯罪网络,覆盖全国20个省、区、市。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开展专案侦查工作。针对当前此类犯罪手法不断翻新的情况,公安部在此次专案行动中改变以往传统打法,将大专案分解成数十个小专案,指定涉案地单独立案,以倒卖信息的“大中间商”为突破口,以深挖“源头”为重点,确保将信息源头、中间商和下游犯罪一网打尽。8月7日,公安部部署涉案的20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摧毁了这个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庞大犯罪网络,并扣押、收缴一大批存储海量信息的电脑、硬盘及窃听窃照、跟踪定位等专用器材。目前,审讯查证工作正在依法开展。

  据了解,针对日益猖獗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公安部曾先后于2012年2月、12月和2013年2月,三次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115名,破获出售、非法提供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4382起,查获被盗取的各类公民个人信息近50亿条,打掉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信息实施犯罪的团伙985个,破获绑架、敲诈勒索、暴力追债、电信诈骗、非法调查等犯罪案件上万起。尽管这三次集中打击取得重大战果,但从整体情况看,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以及引发的各种下游违法犯罪仍然严重,一些不法分子顶风作案,不断变换犯罪手法,利用非法获取的信息肆意从事绑架拘禁、敲诈勒索、电信诈骗、非法调查等违法犯罪活动,有的以胁迫手段介入婚姻纠纷、财产继承、债务纠纷等民事诉讼,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由于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更是“满天飞”,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公安部部署开展的这次新一轮集中打击行动,狠狠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公安部专项行动之五:

  打击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犯罪

  2013年10月以来,湖南长沙、福建福州等地连续发生三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安全案件。在公安部部署指挥下,经涉案地公安机关全力工作,三起案件均迅速告破,犯罪嫌疑人谭某某、谢某和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10月27日、28日,湖南长沙黄花国际机场、福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分别接到“某航班上放置了炸弹”等内容的威胁电话。31日,长沙黄花国际机场两次接到一男子电话,声称在多个航班上放置了定时炸弹。以上3起案件,造成了多个航班备降和一批航班延迟起飞。公安部接报后,立即部署相关省市公安机关会同民航等部门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专案侦查。经全力工作,三起案件全部告破,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谭某某、谢某和王某。经审讯,3名犯罪嫌疑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出于恶作剧或生活矛盾,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安全,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深表后悔。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民航是国家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承担着运输旅客和物资的重要职责,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犯罪行为,严重威胁航空安全和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民航正常运营秩序和广大乘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给民航企业和广大乘客造成重大损失。公安机关将依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重从快予以打击,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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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案件全部告破

  经过公安机关全力工作,多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案件全部告破,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公安机关抓获。针对连续发生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公安部发出《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对于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的行为,各地公安机关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从重从快打击,严格按照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得以治安管理处罚等形式降格处理。

  通知指出,民航是国家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承担着运输旅客和物资的重要职责,近期接连发生多起犯罪嫌疑人给有关部门打电话“谎称”飞机上有炸弹的案件,造成多架次航班紧急备降或长时间延误,严重扰乱民航飞行和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给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公安部要求按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依法从重从快打击

  公安部专项行动之六:

  重拳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活动

  2013年以来,公安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盼,紧密结合公安机关自身职能,集中部署各地重拳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活动,迅速侦破了一批发生在辽宁、山东、湖南、云南等地的污染环境重大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8人,其中已公诉待审判24人,已批准逮捕10人,刑事拘留48人。

  2013年年初,公安部即部署各地公安机关深入排查污染环境犯罪线索,组织力量强化专案侦查,加强与环保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活动。根据新闻媒体披露、环保部门通报和各地排查发现的案件线索,公安部直接挂牌督办了辽宁辽阳“幸福河”污染案、山东桓台某公司非法处置工业渣土污染案、湖南株洲某化工公司倾倒化工废水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并派出多个督导组赴涉案地市现场协调督办,要求各地明确责任,全力攻坚,彻查彻办。目前,全部督办案件均取得重大突破。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污染环境犯罪严重危害生态环境,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公安机关将全力加大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活动的工作力度,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并切实加强与环保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建立健全信息通报、重大行动联合查处等协作机制,形成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整体合力。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逐一认真核查、依法查处,对重大污染环境案件,公安部将挂牌督办,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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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公布四起环境污染重大案件

    2013年以来,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紧密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摸排环境污染犯罪线索,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加强与环保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成功侦破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12起。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充分运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始终保持对环境污染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环境污染犯罪,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

  为有效震慑犯罪,公安部今天公布四起环境污染重大案件:

  一、云南省昆明市“牛奶河”污染案

  2013年4月上旬,媒体报道昆明东川区“牛奶河”污染问题后,昆明市公安机关迅速进行调查,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先后对涉嫌污染环境的昆明东川通宇选矿厂、兆鑫矿业有限公司、东海矿业有限公司立案侦查。公安部将此案列为挂牌案件,并两次派工作组赴昆明市指导督办,要求明确责任,依法彻查彻办。经昆明市公安机关一个多月的侦查,5月17日,涉案三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罗某、刘某、马某及相关责任人等8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依法逮捕。

  经侦查查明,上述涉案三家企业分别自2003年、2007年建厂生产以来,通过私设暗管,将“萃取原矿石”、生产精铜矿过程中产生的含硫化钠、砷、铅、锌、铜、镉等有毒物质的尾矿水、尾矿砂等直接排向小江,造成水体及流域土壤的严重污染,小江河水变白并流入下游的金沙江,周边逾百亩土地板结。其中,仅2012年1月至12月间,东川通宇选矿厂即非法排放尾矿水26万余吨,兆鑫矿业有限公司非法排放生产废水13.8万余吨,东海矿业有限公司非法排放生产废水3.6万余吨。

  二、河北省廊坊市部分电镀厂非法排放电镀废液污染环境案

  2013年5月下旬,媒体报道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霸州市的部分小电镀厂污染环境问题后,公安部即派员督导当地公安机关全面排查,并迅速立案侦查。廊坊市公安机关及时抽调200余名警力,对全市小电镀企业开展地毯式摸排、取证,现已查清当地31家个体电镀厂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有关事实,已抓获38名犯罪嫌疑人,其中20人已被依法逮捕。

  经当地环保部门检测,部分水沟、河流中的铬、锌、镍等含量超过国家标准50倍以上。

  三、湖南省株洲市佳旺化工公司非法倾倒化工废液污染环境案

  2013年5月上旬,湖南省株洲市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会同当地环保部门摸排线索,对佳旺化工公司非法倾倒化工废液立案侦查,先后抓获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和运输车主李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6月14日,李某等3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依法逮捕。

  经当地环保部门检测,该废液主要成分为强盐酸,PH值为0.21,内含汞、镉、锌等重金属以及砷,其中,下水道中锌含量超过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450倍。

  四、山东省邹平县乾利公司非法处置工业渣土污染环境案

  2013年3月上旬,山东省淄博市公安机关根据环保部门移送线索,及时侦破了邹平县乾利垃圾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工业渣土污染环境案。5月25日,该公司实际负责人刘某、运输车主李某2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依法逮捕。

    经环保部门对填埋平整工程内的红色积水取样检测,总砷浓度超标6.38倍,确定为有毒物质。另查明,刘某还将部分红色渣土运往当地的一些窑厂、砖厂。

  公安部专项行动之七:

  打击网络违法犯罪

  2013年6月18日,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从6月至12月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公安部副部长陈智敏在会上强调,全国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主动适应互联网安全管理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坚决依法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整治影响网络秩序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互联网正常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多年来,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网络赌博、网络淫秽色情等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但是由于网络犯罪具有低成本、低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利用互联网从事诈骗、涉黄涉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仍较猖獗,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感。为坚决遏制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蔓延的态势,维护健康文明的网络秩序,公安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全面梳理排查网络诈骗、黑客攻击破坏、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线索,以及管理混乱、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的网络平台,提高打击整治的针对性、实效性。■

  打击网络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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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指挥破获特大QQ视频诈骗系列案件

  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近两个月来查破案件4100余起

    2013年5月以来,各地频发利用黑客技术盗取QQ号码,截录QQ聊天视频,再对其QQ中好友、家人以虚构事实急需用钱名义实施诈骗案件,受害人涉及全国多地,甚至蔓延到海外留学、务工等人员,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缜密侦查,在掌握了犯罪团伙和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后,于近日部署指挥涉案地公安机关同时收网,成功破获特大QQ视频诈骗系列案件,摧毁犯罪团伙42个,抓获嫌疑人140名。该系列案件的成功收网,标志着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又一重要战果。

  针对近期网络视频诈骗案件高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公安部从全国13个省、区、市抽调精干警力在广西南宁成立专案组,对2013年5月以来全国近6000起网络诈骗案件线索进行分析梳理。经过工作,专案组共排查出提供作案QQ盗号木马等犯罪工具、实施QQ视频诈骗以及为诈骗犯罪分子提供洗钱服务的犯罪团伙42个。专案组克服犯罪嫌疑人行踪不定、反侦查意识强、调查取证难度大等困难,集中整合网络资源,充分发挥警种优势,开展案件线索摸排,逐步掌握了团伙窝点及犯罪嫌疑人藏身广西多地等情况。7月25日至27日,公安部统一组织指挥在广西南宁、柳州、崇左、北海、贵港等地开展集中抓捕行动,一举摧毁QQ视频诈骗犯罪团伙4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0名,缴获作案车辆、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一批。

  据了解,自6月18日公安部部署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多警种合作,跨地域联动,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先后查破了内蒙古赤峰特大网络诈骗案、辽宁丹东利用互联网制贩枪支弹药案、浙江丽水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涉网违法犯罪案件41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700余名,打掉犯罪团伙210余个,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5亿元;组织指导互联网服务单位清理网上违法有害信息72万余条,集中整治违法有害信息频发、高发的网站、栏目2700余家,解除违规企业合作关系47家。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公安部将继续深入推进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QQ视频诈骗等突出涉网犯罪,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不要随意接收陌生人在互联网上发来的文件,防止因中木马病毒导致QQ号码被盗,更不要向陌生人泄露个人及亲朋好友信息。若发现QQ号码被盗,应及时修改密码并告知QQ上的亲朋好友;若遇到对方提出经济上的要求时,不要仅凭视频图像就信以为真,要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联系核实。一旦发现被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公安部专项行动之八:

  严厉打击危害民生犯罪

  2013年,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部署,坚持以民意为导向,深入开展“打假行动”,严厉打击危害民生的假食品、假药品、假农资、假日化、假机电等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截至目前,共破获各类假冒伪劣犯罪案件19889起,缴获假冒伪劣食品、饮料等5000余吨,假冒伪劣药品、注射液等20亿片(支),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3100余吨,假冒伪劣日化用品、机电产品5300余万件(套)。

  近年来,公安部高度重视打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始终作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之一,并连续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打击和集中销毁行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线索通报和联合查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了此类犯罪的多发势头。针对当前制假售假等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集中排查,广辟线索来源,深挖生产窝点和犯罪源头;对重大、跨区域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协调指挥各涉案地公安机关联合作战,查获了一大批制假售假犯罪案件。陕西警方破获利用有毒有害化学制剂加工“毒豆芽”系列案;浙江、江西等12省警方侦破以“人体血液测试”为幌子,制售“消栓三通”等假冒伪劣保健品案;福建、广西警方破获制售假种子、导致农户重大损失案;浙江、安徽等地警方破获制售假冒高压锅及配件案。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已彻底摧毁519个假冒伪劣犯罪网络,公安部挂牌督办的576起重特大案件全部成功告破,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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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指挥破获特大制售假人血白蛋白、狂犬疫苗等假药案

  捣毁窝点4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查获假药1.6万余瓶(支)

  2013年10月下旬,公安部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协调指挥广西、湖南、安徽、河南等地公安机关和药监部门,成功破获一特大制售假劣人血白蛋白、人用狂犬疫苗等假药系列案,捣毁制假窝点4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查获成品、半成品假人血白蛋白3400余瓶,免疫球蛋白1.2万余瓶,假狂犬疫苗1200支,假生物防伪标294枚、药品电子监管码300枚,假劣避孕药等其他假药、生产设备、包材一批,案值2000余万元。

  2012年11月,广西柳州患者陶某向当地药监部门举报,称其使用人血白蛋白后反应异常,可能是假冒产品。经柳州市药监部门鉴定,其购买的人血白蛋白不含蛋白成分,是假药,柳州市药监局即将该案线索移交柳州市公安局。柳州市公安局经调查核实后对此线索立案侦查并层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公安部。公安部将此案列为挂牌案件督办,加强与国家食药总局的密切配合,组织涉案地公安机关全面彻查犯罪事实,坚决打掉生产源头、摧毁销售网络。广西公安机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专案组上追假药源头,下追假药流向,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在湖南、安徽、河南等地公安机关大力支持配合下,一举成功侦破该案,彻底摧毁了这一特大生产销售假人血白蛋白犯罪网络,并循线捣毁一制售假狂犬疫苗犯罪网络。 

  经查,2012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周某某在长沙市某小区内,从本地市场购买药品空瓶和外包装,用自来水清洗空瓶简易消毒后,用蒸馏水灌装,加入维生素K1调色,用药品压盖机封盖,手工贴标,冒充上海某知名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销售。刘某某、周某某以每瓶8元的价格主要销售给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经过地区经销、医药代表、诊所等多个环节最终销售给患者的价格约为400—500元。目前查明该团伙售出假人血白蛋白8000余瓶。其中,安徽亳州下线刘某某除从湖南购进假人血白蛋白外,自2009年以来,还从河南周口以每支约0.8元的价格购买了假狂犬疫苗12000支,其中10800支以每支1元左右的价格销往山东,最终销到患者手中价格为每支26元。安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循线深挖,在河南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一举打掉位于周口太康的3处生产假狂犬疫苗犯罪窝点,捣毁一家族式犯罪团伙,抓获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现场查获成品、半成品假狂犬疫苗5000多支,及大批专用管制药瓶、包材及成套生产设备等。目前,公安机关配合药监部门正在全力做好追缴、销毁等后续处置工作,最大限度消除对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现实危害。

  人血白蛋白是一种从健康人的血浆中提炼而成的血液制品,主要用于急性创伤、失血过多等危重病人的救治,在临床上称为“救命药”,是国家重点管控的药品品种。人血白蛋白如果含有细菌或者其他能够引起人体发热的物质,极易引发败血症,严重情况下可以致人死亡。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所致的自然疫源性或动物源性人畜共患急性传染病,流行性广,病死率极高。疫苗接种不及时,甚至接种假的疫苗,将严重威胁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后果。该案中的假人血白蛋白和狂犬疫苗等假药均不含有任何有效药物成分,且生产环境极其简陋,特别是由于人血白蛋白市场稀缺,已经形成地下黑市。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对此类制售假劣药品犯罪,公安机关始终重拳出击、严厉打击。2013年以来,在深入推进“打四黑除四害”工作中,始终把打击矛头对准制售标称治疗癌症、血液病、狂犬病、传染病等各种危重疾病等假药犯罪,重点打击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虚假宣传、将假药销往正规医院、药店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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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