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中学生携带剧毒化学品被查获,牵出苏州卖家
“90后”化学爱好者 家中藏2公斤剧毒物
南京一中学生携带剧毒化学品观看亚青赛被查获,结果牵出苏州卖家包某。警方在包某家中搜查出2公斤剧毒物。昨天,这起环保类刑事案件在姑苏区法院当庭宣判。法院最终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商报记者 邹强 通讯员 范昰彧
不要心存侥幸藏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今有不少人出于各种目的买卖化学品,有自己动手制作日化用品的,也有与本案中包某情况类似的化学爱好者用来做实验,以及部分相关专业的学生出于学习、科研等目的。但是,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国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其中《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虽然我国目前缺乏对此类犯罪具体的量刑处罚标准,但是参考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共同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储存毒鼠强等剧毒化学品超过50克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了。叠氮化钠毒性虽然比不上毒鼠强等,但依旧是剧毒化学品,考虑到本案具体情况以及并未造成实际的严重后果,法院最终判处包某缓刑。
商报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国家对危险、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不要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或是心存侥幸而玩火,一旦造成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亚青会搜出氰化钾?
去年8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南京五台山体育中心正在进行一场亚青会足球赛。张某是五台山体育中心北门的一名安检员,当天正是他和同事当班。亚青会作为南京主办的一场国际运动会,安检非常严格。当晚6点,有几个中学生来到安检口,打算进场。在常规检查中,张某发现其中一个中学生裤兜里放着一个小药瓶,取出后,见瓶上标签写着“X化钾”。张某起初以为那个中学生带了1瓶氯化钾试剂,而那个学生也说这只是做化学实验用的。于是,张某告诉该中学生化学用品属于违禁品,要予以没收。随后他转身将瓶子交给后面的同事,而这几个中学生也通过检查后进入了场馆内。
很快,张某的同事安检员曹某发现了问题。那个小瓶子的标签上,写有一个化学式“KCN”,对照“X化钾”中文标签,曹某立即跳了起来,这里面放的竟是大名鼎鼎的剧毒化学品“氰化钾”!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曹某和张某立即报了警。
警方很快在比赛现场找到了那名中学生小于和他同学小武。小于承认那瓶“氰化钾”是自己的,他也知道氰化钾是剧毒危险品,但带进会场并没有其他意图。之前上课时,他就带在身上,只是想在其余同学面前炫耀一下。后来,临时决定要来看亚青赛,因为一时找不到地方放,随便丢弃又怕出事情,就装在了兜里,最后被查了出来。通过公安鉴定证实,瓶子里面装的并不是真的氰化钾,而是另一种同样有剧毒性的化学品叠氮化钠。
卖家剧毒品放在厨房
在警方询问时,小于交代说,这瓶东西是自己从网上买的,通过快递寄到南京。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那个苏州的卖家包某。在包某家的厨房里,警方还搜查出约2公斤的叠氮化钠,由此牵出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案件。
据介绍,“90后”犯罪嫌疑人包某是一名厨师,他也是一名化学爱好者,平时就喜欢捣腾一些化学试剂,自己做一些实验,从他家里发现的化学试剂有15种。
据包某交代,他的化学试剂都是从网上或者化学用品店里买来的。这次查获的叠氮化钠,就是他从一家网店里购得,一共3公斤,自己做实验用了近1公斤,剩下的就被他随意放置在了厨房间。而他除了自己做实验,自己也在网上出售化学品。除了正常国家规定允许买卖的化学用品,包某也会碰到像小于这样出于各种原因想买一些“特殊”的试剂的人。碰到这样的情况,包某表示自己会卖些“假货”给那些不太识货的人,以赚些外快,这次用叠氮化钠冒充“氰化钾”就是出于这个考虑。
庭审中,包某承认自己事先并不确定叠氮化钠的毒性,因为直到目前学术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而据他自己估计,按正常人体重来算,一个成年人大概吃一碗叠氮化钠才会致死。
被告人也感到后怕
但,他的这一说法遭到专家的驳斥。昨天受邀出庭的专家证人——苏州大学法医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常务副主任朱少华教授向法官证实,目前确实没有叠氮化钠致死的案例,但是参考小鼠实验数据,65公斤的体重致死量在1.1克左右。这就意味着,包某卖给南京中学生小于的那1克试剂,就算不是氰化钾,也可能导致极其严重后果。毕竟一名高一学生体重也就50多公斤。
朱教授表示,虽然没有人体数据,但根据经验,动物实验得出的致死剂量一般和人体相差不大。而叠氮化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是已经能确认的,它可以危害中枢神经致人瘫痪,导致视力下降、抽搐、昏迷呼吸困难等。叠氮化钠会干扰体内多种酶,这一点和剧毒的氰化物特性相似。此外叠氮化钠性质不稳定,易燃易爆,放在厨房是相当危险的。
听完专家的证词后,包某也觉得后怕:“万一被家人误用或者不小心吹到菜里,全家都有可能被毒死!”庭审中,包某认罪态度良好,并多次表示后悔。
毒品犯罪历遭严打
记者从姑苏区法院了解到:毒品犯罪因其具有极强的传播性、严重的危害性和次生威胁性,历来是刑罚惩处的重点。近年来,江苏法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每年在4000件以上,属于高发的刑事案件。
江苏省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1、案件数量小幅下降,但仍呈多发频发态势。
2、有前科劣迹甚至毒品再犯的被告人比例增加。2013年被判处刑罚的5133名被告人中,有前科或属毒品再犯的有2052人,占全部被告人的40%。
3、贩卖毒品的作案动机从以贩养吸型转变成单纯牟利型。
4、毒品犯罪团伙化和有组织毒品犯罪日益突出,涉枪毒品犯罪的比例正在增加。大宗毒品犯罪中,相当比例的毒品犯罪人持有枪支。
5、新型毒品犯罪已成毒品犯罪主体,海洛因等传统毒品逐渐退出舞台。目前,涉甲基苯丙胺、氯胺酮、麻古等新类型毒品犯罪的案件约占全省全部毒品犯罪的90%,而海洛因等传统毒品犯罪发案量逐年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各种人工合成型毒品逐渐流行,其原因与新类型毒品制毒工艺较简单、成本低、吸食者对毒品依赖性程度较低等不无关系。
6、毒品犯罪日趋产业化、流程化。例如有的犯罪分子专门生产制毒物品,有的犯罪分子专门制造毒品,相互之间以同乡、朋友为脉络联系紧密,相互协作,形成系统的产业,不少犯罪分子甚至提供制、贩、运一条龙服务。
7、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上升明显。2013年,江苏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相比于2012年分别上升了41%和75%,反映出已在一定程度上由毒品的消费地向生产地转变,毒品犯罪需更加重视源头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