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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乳企奶粉品牌达600种 或涉及误导消费者
时间:2014-06-27 10:06  浏览次数:

  128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生产8800个不同品牌的产品,这种现象有可能导致变相提价、误导消费者。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婴幼儿乳粉、转基因食品等成讨论热点。

  婴幼儿乳粉

  128乳企生产8800个品牌

  对于婴幼儿乳粉市场存在的乱象,草案规定,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冯长根委员说,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婴幼儿配方乳粉,是指企业使用同一种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生产的产品使用多个品牌。

  他说,据调查,我国128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生产了8800个不同品牌的产品,个别企业的品牌多达600种,但配方远没有这么多种。企业多设品牌,目的是划分销售的区域,防止串货,但也为变相提价、误导消费提供了便利条件。

  冯长根介绍,欧盟、美国的法律明确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配方应当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得随意改变。为了严格配方管理,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应当备案,并禁止使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产品。

  陈喜庆委员认为,除了婴幼儿乳粉,法律还应该规定,其他婴幼儿食品也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的方式生产。

  非法制售

  食品加毒最高拟罚30倍

  根据草案,对涉及为非法经营者、制造者提供场地的,罚款金额为5万元以上10万以下。黄润秋委员说,罚款应该与违法所得挂钩,因为有些制假工厂场地很大,场地的提供者获益非常大,只罚几万块钱惩戒力度不够。

  草案规定,食品中添加有毒物质,最高罚款额可达货值的30倍。侯义斌委员建议,应该把修订草案法律责任中的经济处罚力度再提高一倍,将“重典治乱”首先体现在经济责任上。

  转基因食品

  委员建议包装上应注明

  转基因食品,昨日也成为委员们热议的话题。王佐书委员说,对转基因食品以及食品中的某些材料含有转基因的成分,法律应该明确,应在食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标明。

  陈国令委员建议,修法过程中应重视回答时代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比如网络食品销售、转基因食品等问题。“转基因食品是老百姓现在最关心的问题,社会上存在争议。如何对待转基因问题,国家要有态度,并且告诉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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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