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要指出一点,即使列出一百条食品安全事件增多的原因,我也不认为道德越来越败坏、商人越来越无德是其中一条。其实大家是先有事件增多的感受,再认为商人越来越无德的。但无论如何这都是错的,因为我们的社会道德并没有越来越坏。
11、为什么总是这些大企业出事?
答:这是一个完全错误的认识,在食品领域,大企业出事的概率远远低于小企业。原因很简单,你可以去看任何一级工商部门任何一个季度发布的不合格产品信 息,里面几十条信息,99.9%都是小企业的产品,假设某天某地工商部门突出曝出一条大企业产品不合格的信息,那么媒体就会像饿狼一样扑上去,等得太久了 啊!从媒体的性质来说,就是这么下贱,每个季度都会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小企业他们根本就无动于衷,因为不轰动,没新闻价值,大鱼才刺激。所以你认为媒 体报道食品安全事件首先是为了公众的健康,呵呵呵……
大企业出事的概率远远低于小企业,这是一个不用太费神的常识,大企业技术设备更好、人员素质更高、经验更丰富、更注重品牌保护,无论怎么说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都更强。
我们更关注大企业当然也有道理的,因为他们的产品影响的人更多,但也别认为大企业就是更大的“敌人”。
12、为什么企业可以参与国家标准制定?
答:这个问题的潜台词是让企业参与国标制定,那么他们不是肯定会照顾自己的利益?这种担忧当然不是多余的。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中,规定“择 优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起草工作”,又规定“提倡由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组成标准起草协作组共同起草 标准。”也就是说,企业具有起草的资格,但不“提倡”。不过,在很多行业里,行业龙头企业的科研能力、行业经验都是不容忽视的,甚至领先于教育机构、科研 机构,有一些国标本身就是随着行业企业发展而诞生,或是从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发展而来的,所以将企业排除出去不现实,也不合理。另外,标准制定出来是需要 企业执行的,而企业应该是对行业现状、生产情况最熟悉的,没有企业的参与很可能偏离现实可操作性。
总之,企业是标准制修订的“生力 军”,难以忽视。至于防范企业“挟带私利”,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标准的起草和审订过程最大限度的公开和透明。对于企业可能“绑架国标”也不用特别担心,因为 在大部分情况下,如果我是行业龙头企业,我肯定倾向于把标准制定得更严一点,我的技术、生产条件在行业是领先的,标准严了就是一道门槛,有利于我竞争啊。
13、为什么总是媒体先曝光监管再介入?
答:这也是一个完全错误的认识,而且也是一个简单的常识。因为你总关注那些媒体先曝光的新闻,而媒体的曝光又是带有选择性的。媒体没有曝光的,比如监管 部门每季度例行抽检的结果,你都看了吗?看一组数据:“去年6月到今年1月,8个月中,我们监测到各类媒体报道的有效新闻总数为13071条,其中59% 是政府主动发布的新闻,12%是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信息,7%是评论杂谈提到的,5%是记者暗访披露报道,还有2%是企业自己发布的。所以从这几个数字我们 也能看到,政府在发现食品安全事件或者查处食品安全事件这方面,还是占绝大多数。”(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监督检查司副司长于军2012年3月谈话)这里面提 到,记者暗访披露的报道为5%。(不知道为什么加起来不是100%。)
14、现在的“砖家”还能信吗?
答:大家很不满意,在食品安全事件出来后,似乎总有专家出来辟谣,这专家的动机很值得怀疑。我也承认,确实会有一些专家为企业、利益集团说话。不过,我 觉得这种现象更常见:某篇食品安全报道出来,如果里面有专家说这东西有什么危害,大家一般是不会怀疑这个专家说错了的(有些报道甚至用“据专家称”这样的 表达,连专家名字都没有),但如果过几天,有专家胆敢说这东西危害不大,那肯定是“伪专家”。但如果这个伪专家某天在另一件事上说了某东西有危害,这时候 他的言论又是可信了的。所以,我觉得不是专家可不可信的问题,而是你只想听你愿意听的东西,其实你自己就是专家。
对于专家的观点可不可信,要看具体情况,我的方法是,任何一件事出来,都尽可能听听两方面的声音,自己找一些可靠的资料,然后自己判断。
对于专家本身,我总体的态度是尊重,哪怕这个专家曾经发表过一些我并不认可的观点。我看见一些食品安全事件中,如果有专家为政府、为企业说了辩护的话,很多的人就极尽恶毒之言,我觉得对于一个不尊重专业、不尊重知识分子的民族,吃点不安全的食品只是最轻的惩罚。
15、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是不是最差的(或最好的)?
答:陈君石院士说“在食品安全方面,我们是全世界监管力度最强的国家。”结果被骂了,微博上很多人骂得极其难听。我对其它国家监管制度、监管现状了解不 多,只从个人感受来说,我不同意我国是监管最强的,也肯定不认为是监管最差的。监管的好坏,涉及到很多方面,陈院士说的也许是我们的监管制度是最严的,这 一点或者是对的,但在制度之外,要考虑的还包括人力、检测技术、配套的财政支持等因素。我想说两个让我国的监管效能大打折扣的地方,一是地方保护主义,众 所周知,我国的“吏治”实在称不上好,选择性执法、监管不作为、利益勾结是常有的事。地方政府因为顾及到税收和就业,对于一些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睁一 只眼闭一眼,比如蜂蜜行业,广西桂林某个企业,近五六年来曾被全国各地工商局不下十次抽检到不合格(蜂蜜掺假或造假),但这个企业居然一直没事(类似还有 其它省的多个企业),这种奇怪的现象除了地方保护主义没有其它的解释了。二是基层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不行,因为中国的工商和质监部门,在2000年以前进 了大量的退伍军人,这些人都是非专业的(因为这几个部门以前要收费,退伍军人很合适),还有他们的检测设备也是这几年才慢慢配起来,基础太弱。基于这两 点,我不能认同我们的监管是非常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