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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青羊区食药监局通报称,经该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小组研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拟对青羊区贵锋老妈蹄花店作出如下处罚:一是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二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货值金额十倍的顶格处罚;三是将该店负责人纳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黑名单”。
2月18日,青羊区人民法院对东城根南街13号青羊区贵锋老妈蹄花店在食品中非法添加亚硝酸钠案进行了审理,厨师郭普海构成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被判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详细)。
青羊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青羊区贵锋老妈蹄花店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极大地震慑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该负责人还表示,下一步,青羊区食药监局将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采取零容忍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来确保广大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新闻回顾:
卤肉偷放亚硝酸盐 “老妈蹄花”3人被拘
2013年10月,青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东城根南街13号“易家天下老妈蹄花”店(工商注册名为“青羊区贵锋老妈蹄花店”)进行检查时,发现3瓶亚硝酸钠,随即对凉菜房中放置的卤兔头、卤排骨、糖醋排骨等卤菜进行检验,结果为阳性,含亚硝酸钠成分。而2012年6月以后,餐饮服务单位已禁止使用亚硝酸盐。该餐饮店的法人代表谢某、一名厨师、一名管理人员随即被拘(详细)。
青羊食药监局:仅发现一家老妈蹄花偷加亚硝酸盐
成都青羊区食药监局局长李波说,案发后,成都食药监部门对其他“老妈蹄花”店也进行了重点检查,但仅发现这贵锋老妈蹄花店有疑似添加亚硝酸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