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超       烟酒       冷冻       乳品        肉品      糖业       调料       粮油       保健      饮品      餐饮       日化
当前位置:主页 > 消费安全 >
河南“三管”齐下确保食品安全
时间:2014-02-25 09:49  浏览次数:

  □郭皓月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食品安全不可谓不重视,年年严防严控,年年严打重罚,可是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仍然时有发生。直观地看,食品安全事故大量发生固然与相当一部分食品生产者基本道德沦丧和法制基准缺失直接相关,但如此大范围、高频度的食品安全事故,不得不引发我们深层次的思考。

  纵观食品安全事故,追根求源,在食品生产和加工方式加速转变、城乡居民对食品质量需求日渐提高的过程中,与市场经济发展相同步、相适应的政府监管制度建设的严重滞后,才是目前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本质原因。单纯依靠道德的自我约束不可能解决现实矛盾,关键是要通过“管”来提高政府监管的有效性,我们欣喜地看到,我省目前的“三管”举措令人眼前一亮。

  一“管”是通过深化改革监管体制解监管之忧,实现“一龙治万渠”的监管模式。过去,我们不是没有食品质量的监管部门,不但有而且还很多,涉及质监、农业、商务、卫生、工商等部门,但共同负责的结果往往是共同不负责。当务之急是对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行必要整合,推动食品安全监管独立化和专业化,通过权责高度统一提高监管效率。

  二“管”是通过建立安全信息平台破监管之难,实行食品安全追溯制度。过去,我们也不是没有食

  品质量的追溯监管制度,关键是我们的制度不够“刚性”,这也是当前部分食品生产者“重公关轻质量”的根本所在。因此,要进一步完善行业准入制度、食品标签标准化制度、定期公开制度等相关信息平台建设,通过追溯,严厉追究食品生产环节、执法机关不作为和徇私舞弊的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制度有效落实。

  三“管”是通过配备专职公安队伍消监管之患,实现食品安全的刑事执法。按照有关法律确立的分段监管模式,农业部门监管农产品,质监部门监管食品生产环节,工商部门监管食品流通环节,食药监部门监管餐饮服务环节。看起来,这似乎实现了食品监管环节的全覆盖,而其实这些只是行政执法的介入,并未包括刑事执法的介入。而配备“食品警察”,则正是一种刑事执法的介入。公安机关既可以通过巡查、接受投诉举报等途径主动查处,也可以根据质监、工商等部门移交的案件线索进行查处;公安机关查处的这类案件,大都是超出了质监、工商等行政监管部门职责范畴的犯罪案件,因而“食品警察”履职,在维护食品安全方面切实加强了严打。

  食品安全问题涉及面极宽,“三管”之外,全面强化诚信制度建设、道德体系建设、公众参与机制建设等,也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上一篇:分析印度进口限制因素 我国出口形势影响几何   下一篇:蕨菜蕨根粉含致癌物 少吃为妙
分享到:
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