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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塘区工商局迅速协调辖区政府职能部门成功查获私屠滥宰猪肉
时间:2014-03-01 09:26  浏览次数:

  2014年2月26日,南宁市西乡塘区工商局接到西乡塘区经信局通报,在南宁市白苍岭市场每天清晨5点30分至6点30分均有一小型货车运送私宰肉在该市场内销售。接到通报后,西乡塘区工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一是要求局机关消保与食品股迅速与西乡塘区食安办联系,及时协调西乡塘区食品安全监管成员部门对被举报地点进行突击检查,同时与市工商局屠宰办联系,请求协助参与此次打击私屠滥宰整治的联合执法行动;二是五里亭工商所组织执法力量参与联合执法检查;三是消保与食品股与举报者保持联系配合联合执法检查。

  2014年2月26日凌晨5点,由西乡塘区工商局、西乡塘区公安分局及城区农林水利局、经信局、衡阳街道办及市工商局屠宰办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在衡阳西路百万庄待命准备对白苍岭市场私宰肉进行检查。5点50分,联合执法队接到举报电话称车牌为桂KGS079五菱面包车运载私宰猪肉已抵达白苍岭市场。联合执法队立即出动,对该辆车辆进行检查。

  经查,车厢内有四边无皮生猪胴体生鲜猪肉及一桶猪下水,共120公斤。据车主罗加传称,该批生鲜肉是他与戴德共同经营,戴德负责收购母猪及廉价生猪,收到猪后每天下午17点左右通知罗加传,次日凌晨罗加传就到南宁市安吉连畴村七组戴德家进行宰杀,由罗加传负责销售。根据该信息,联合执法组迅速赶往南宁市安吉连畴村七组戴德家,检查现场房门紧闭上锁,公安人员强制破门进入现场,发现两头待宰活母猪,约300斤的冷藏猪碎块、内脏,无皮猪肉若干,屠宰工具若干等。为确保首府南宁生鲜肉市场质量安全,联合执法队现场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及时将此案件向南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报;二是迅速将该屠宰点情况向高新区食安办通报;三是与南宁市畜牧综合执法大队联系对该批生鲜猪肉进行法定检测和对该屠宰点进行深入调查。

  罗加传违法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肉类,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局现场将该案件移送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立案查处。

  此外,在检查现场,根据群众举报,该屠宰点有部分问题猪肉销往安吉农贸市场。为此,南宁市西乡塘区工商局明秀工商所又迅速对安吉农贸市场所有生鲜猪肉销售摊点进行逐一排查。经现场检查,市场内17个生鲜猪肉销售点均能提供所经营猪肉的检疫证及出厂证,所上市销售的生鲜猪肉酮体上均有检疫章。

  这次联合执法行动,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及时捣毁了私屠滥宰猪肉销售点和一私宰肉屠宰窝点,成功惩戒了无视法律法规的私宰户,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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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