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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坚持以“四标准”、“四坚持”加强畜产
时间:2014-04-09 15:39  浏览次数:

  为了切实抓好畜产品安全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工作部署,龙门县畜牧兽医渔业局实行分片包干,深入全县各畜禽养殖场、屠宰场、饲料兽药经营企业等场所进行集中专项检查工作,实现从养殖环节、屠宰环节、养殖投入品等源头环节得到有效治理,杜绝病害肉流入市场,保证实现全县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零事故目标,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肉食品质量安全。

  一、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始终坚持以群众路线为抓手,转变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四风”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抓住了作风问题的要害,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集中解决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作风不正、不实、不廉的问题,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让执法人员自觉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能力的一次生动实践,培育优良作风、练就过硬本领、树立高尚品德,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始终坚持高压态势,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深入开展“瘦肉精”、饲料兽药、畜禽屠宰三个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各兽药经营企业、饲料经营企业实行拉网式检查,检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是否依照《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规定,是否执行经营准入制度,是否有售卖假劣兽药,饲料是否添加违禁药品等,落实了养殖环节投入品安全监管工作,保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24家、饲料门市26家,检查规模畜禽养殖场53家、屠宰场18家(次),抽样检测生猪尿样159份,养殖环节没有发现违法使用假劣兽药、“瘦肉精”等现象,养殖环节没有发现有病死猪流入市场;联合经信、工商等部门在县城开展打击售卖未经检疫猪肉(白板猪)行动中,共查处没收“白板猪”156公斤,并作了无害化处理(焚烧)。

  三、加强监管力度,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始终坚持强化监管,扩大监测频次范围,深入分析各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科学制定防范措施,强化畜产品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快速反应的查处机制和举报投诉机制,加强舆情监测,不断提升应急能力和处置水平;加大屠宰检疫监督,严格落实畜禽出栏前产地检疫制度,实现养殖源头上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落实,杜绝肉食品安全隐患出现;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管,确保生猪定点管理到位,完善牲畜入场、查验登记、耳标及检疫证明处理登记、动物屠宰检疫及耳标回收登记等,保证全县畜禽屠宰率、检疫率达到100%。

  四、明确监督管理职责,有效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始终坚持落实规定动作,认真严格进行检查,进一步明确监管工作职责,落实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组织对监管单位的资料记录和规范操作进行检查指导,对指出的问题及时认真进行整改,并不断加强管理人员从业素质的培训提高,从源头杜绝畜产品安全问题的产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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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