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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北京市食药监局近日发布2013年10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公告,曝光了一批相关产品违法广告。根据监测和判定,属于严重违法广告的共计194条,涉及产品84个,均发布在平面媒体。违法宣传情节严重、刊播次数高的保健食品主要有:
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四世同堂牌快清胶囊”的保健食品,产品名称为“四世同堂牌快清胶囊”,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调节血脂”。该广告严重篡改批准宣传的内容,使用“揭开爱斯基摩人心脑血管疾病的奥秘”、“心脑健康的保护神”、“人体必需的、不能缺少的、只能外源补充的物质”等语言,通过对保健功能概念的扩展解析、直接或间接扩大其保健食品功能,误导消费者。
标示名称为“富元牌虫草王胶囊”的保健食品,因虚假宣传在北京市食药监局9月份发布的违法广告公告中已向社会公告,其违法广告在10月份的一些报刊中再次出现。
北京市食药监局表示,已将监测到的严重违法广告情况通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处理。在此,提醒消费者注意甄别保健食品广告真伪,必要时到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查询广告信息,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产品,谨防上当受骗。
(博文)
责任编辑:小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