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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宿松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接到省局转来的稽函,反映我县辖区内一家保健食品经营使用单位通过网络邮寄销售不合格大豆卵磷脂软胶囊。
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仓库内查获标示生产商为威海清华紫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制为西安品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规格1200mg×100粒、批号20121115的大豆卵磷脂软胶囊12盒,销售价格28元/盒。经初查,该保健食品是通过网络邮寄、银行汇款购买,购买时该单位未进货验收,质量可疑,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产品予以扣押。
据了解,该单位于2012年12月16日通过网络邮寄、银行汇款的方式购买该批大豆卵磷脂软胶囊,该批产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批准的标签、说明书内容不一致,属于不合格保健食品。执法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该起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