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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发布“双节”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时间:2013-12-18 21:19  浏览次数:

  中秋、国庆将至,市场上的保健食品也迎来销售旺季,精明的商家打出“健康牌”、“孝心牌”加大促销力度,吸引市民的眼光。如何在市场上购买放心、合适的保健食品?如何正确选择和科学食用保健食品,谨防上当受骗?日前,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温馨提示广大市民:

  一是购买保健食品应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商场、药店购买。不轻信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健康讲座、专家报告等;不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在网上购买保健食品需格外小心。

  二是购买时除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还要仔细察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

  三是仔细阅读产品标签、说明书,根据产品的保健功能,结合身体健康状况,有针对性的选择保健食品,消费者在选择时应该注意产品的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

  四是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使用。一些具有辅助降压、降脂、降糖功能的保健食品只有降低疾病风险的辅助保健作用,绝不能代替药品,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严重的后果。

  五是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一个批准文号对应多个产品的情况或有其他疑问,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情况。

  六是消费者如果发现违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情况,可及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举报,也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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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