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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公布《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焦点。如果说公众有什么意见的话,莫过于期盼“黑名单”能一“黑”到底、效力更猛些。
日前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食品药品质量堪忧的问题没有缓解,必须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统筹做好医药卫生、食品安全工作。
“黑名单”的首要意义应当是让上榜者付出名誉上的惨重代价。但与公众期待相比,这一制度目前力度远远不够。一些“黑名单”躺在政务网站的某个犄角旮旯里,公众很难知晓,无法起到以“信誉风险”倒逼企业诚信经营的作用;有的在曝光违法违规企业时,频繁使用“某品牌”“某企业”等字眼,实际上是对无良企业的袒护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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