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点:政府与行业协会合作密切,政策敏锐度高且执行阻力小;
缺点:政企关系过于紧密,可能造成产业界对监管部门的“俘获”。
德国:政府居于主导
强调政府主导,以强大的社会医疗保险为支撑,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的药店和药物不予报销,从制度上消除了假冒药品在互联网流通的可能。此外,德国政府通过药剂师协会规范全国所有实体和网上药店行为,设立药害赔偿基金并建立药店监察制度。
优点:政策统一,执法高效;
缺点:政府干预市场过多,无法避免“政府失灵”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