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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发“吹牛”广告将被贴“失信”标签
时间:2013-12-20 19:06  浏览次数:

  8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广西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日起实施,用四个等级评价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诚信程度,诚信守法的A级别企业能获得重点扶持,贴上“失信”标签的D级企业则将面临增加抽检频次、媒体曝光等多重“紧箍咒”。

  抗得了肿瘤、治得好乙肝……有些保健食品的广告牛皮吹得震天响,轻轻松松挑战世界医学难题;另有一些保健食品企业则低调行事,默默“加料”,通过非法添加让食品具有药品一样的疗效。这些或高调或低调的行为,都是保健食品生产中最让人头疼的诚信问题。

  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凡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持有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正常生产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均纳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范围。信用等级评定分为A级(诚信企业)、B级(守信企业)、C级(警示企业)、D级(失信企业)。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诚信度如何评定?据介绍,实行动态评定和年度评定相结合,包含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产品抽检情况、公众举报投诉情况、违法广告被查处等多项内容。

  获得A级诚信等级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给予政策支持,尤其对连续两年以上被评为A级的企业,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给予重点扶持。

  B级守信企业按常规要求实施监管。被评定C级的警示企业,监管部门会增加现场监督检查次数和监督抽验批次,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并对其存在问题进行回查。

  被评定D级失信企业,将成为监管部门的重点监督检查对象,进行重点专项跟踪监督检查,且每季度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增加日常现场监督检查频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批次;约谈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在媒体公开曝光其违法违规行为。被评定为D级失信企业两次以上,会列入监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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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