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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添加化学药物 山西36种“变味”保健食品禁售
时间:2013-12-20 19:07  浏览次数:

  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之二

  监管人员提醒:如某种保健食品短期食用就获明显效果则一定要提高警惕

  8月14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36种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保健食品向社会公告,禁止其在全省范围销售。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发现经营者,将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查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自全省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以来,省食药监局组织各级食药监管部门,重点对减肥类、辅助降血糖类、缓解体力疲劳类、辅助降血压类和改善睡眠五类保健食品,进行了覆盖全省范围的监督抽验。截至目前,共监督抽验保健食品340种348批次,经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已发现有36个品种、38个批次的保健食品非法添加了化学药物。非法添加的比例高达12%。有的减肥类保健食品添加了酚酞和西布曲明,有的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食品添加了西地那非和他达拉非,有的降糖类保健食品添加了格列苯脲和盐酸苯乙双胍。食品药品专业检测人员告诉记者,一些不法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故意夸大疗效,在里面随意添加短期内见效快、副作用很大的化学药物,会为消费者埋下很大的健康隐患。

  “保健食品是食品,而不是药品。有不少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用来治病,这其实是陷入了观念上的‘误区’。”省食药监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处长王鲜梅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一般需要服用较长时间才能对身体发挥保健作用,如果某种保健食品短期食用就能获得明显效果,则一定要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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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