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专家魏智敏称,受引滦入津的调水影响,滦河下游河道水位下降1米,多年来河道淤积严重,河床明显抬高,荒漠化加剧。如果不消除这种不利影响,随着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增强,调水工程将可能面临巨大的社会抵制风险。
亟待出台生态补偿法
目前我国关于生态补偿的相关规定散见于一些不同层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不仅没有一部生态补偿的基本法律或行政法规,而且现有的相关条文缺乏可操作性和强制性。
不少专家认为,调水工程实质是资源和利益的重新分配,要破解这些困局,就必须协调各方利益并调动各方积极性,所以建议尽快出台生态补偿相关法律。
当前由于生态补偿无法可依,一些调水工程的水质保护陷入困境。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曹大正说,潘家口、大黑汀水库虽然是引滦入津的水源地,但运行近30年来却迟迟没有被划定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据了解,这个尴尬局面的背后,是河北和天津两地的利益博弈。河北省水利专家魏智敏1998年就开始呼吁建立京津冀水资源补偿机制,但至今有关部门没有实质性动作。他说,天津方面认为引滦入津工程是国家工程,他们不应该补偿;既然不补偿,河北当然也就没有积极性划定水源保护区。
据了解,目前我国关于生态补偿的相关规定散见于一些不同层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不仅没有一部生态补偿的基本法律或行政法规,而且现有的相关条文缺乏可操作性和强制性。湖北省丹江口市环保局副局长魏庆九表示,今年2月刚颁布施行的《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中也明确规定,对南水北调工程水源地实行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但谁也不知道谁来补、补多少。
专家建议,在当前国家开始大力建立生态文明的大环境下,应该尽快启动生态补偿的立法,通过法律对生态补偿的原则、基本制度、补偿主体和对象、补偿标准和资金来源等作出总体性规定,促进受益区与受影响区的公平发展,并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