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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建立农村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时间:2014-02-15 14:38  浏览次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自《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食品安全已取得明显成效。近些年来,随着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越来越高,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决心和处理力度也越来越大。而近期,关于农村地区正在成为假冒伪劣食品重灾区的报道,使得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问题食品肆行乡间
  
  春节时,在城市工作的小韩去乡下外婆家拜年,在镇上购买礼品时发现,自己购买的“营养快线”和“特仑苏”竟然是“营养抉线”和“特浓苏”。这两件商品,乍一看,外观和包装与正品毫无差别,如不仔细辨别,几乎发现不了区别。
  
  无独有偶,家乡在山东农村的济南大学学者刘玉刚也碰到这样的事情。“我想在镇上买箱"六个核桃"去拜年,到手一看,却是"九个核桃"。真叫人哭笑不得。”近日,多家媒体对类似的“农村山寨食品”进行了曝光。
  
  “农村的食品安全现状远比媒体报道的严重得多。”刘玉刚说,山寨食品包装正规,价位低,乍一看与正牌没什么区别,但闻起来气味刺鼻,喝起来味道奇怪,根本不敢买。
  
  除了山寨食品,媒体曝光较多的问题小食品,如“拉条”等面制品,也在很多乡间小卖部出售。“根据我们的调研,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周围的小卖部、农村中小学食堂等地方往往是食品安全风险比较高的区域。”中国社会科学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建接受采访时说,这些问题食品大都存在滥用添加剂、超保质期等情况,它们虽然包装正规,标明生产厂家、保质期等,但所谓“生产厂家”不过是没有生产许可证的小作坊,而一些过了期的食品换过包装仍继续出售。
  
  张永建将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归结为两类:一类是纯粹的假冒伪劣食品,属于“知假造假售假”;另一类是由于技术水平达不到而导致的安全性欠缺、品质差的食品。
  
  “当前,我国农村食品安全至少存在生产阶段、加工阶段和零售阶段三个方面的问题。上述现象基本属于加工和零售阶段问题,而生产阶段农用化学品的使用更为严重。”作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的专家委员,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与食品科学系主任王志刚每年都去农业主产地调研。“我们发现,农民相对过多地喷洒乱用高剧毒农药,多增肥料,存在不按照标准增施农用化学品的行为。”
  
  国内食品安全检测机构需加强监管
  
  食品安全保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目前食品检测事业繁荣发展,然而机构繁多,费用昂贵,真正落到实处的少之又少。食品安全检测机构需整合,推动其市场化竞争,确保公平公正,以证安全。
  
  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贯穿在食品加工生产的全过程,质量检测机构主要负责食品质量检验以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针对人们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重点区域内的重点产品积极组织专项监督抽查,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定期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要帮助企业搞清原因,查找造成质量不合格的症结所在,及时进行整改。
  
  现有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繁多,隶属关系复杂,检测费用昂贵,且检测机构检验能力参差不齐。以北京为例,目前北京市拥有30多家市级及区县级食品和农产品监督检测机构,涵盖28类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各项常规检测项目。在现行体制下无法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局势,不利于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当前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仅仅注重各自隶属部门检测机构的建设,没有统一的规划,造成重复建设和极大的财力、人力资源浪费,也造成一定程度的财政负担和公共资源浪费,对于现在的检测业务而言,检测机构偏多,为了维持正常运营,检测机构只得收取较为昂贵的检测费。
  
  充分发挥社会检测机构作用,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强化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检测机构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加强源头治理
  
  如何确保农村食品安全?张永建呼吁,当前,亟须把食品安全的监管重心“下移”,尽快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张永建认为,可从五个方面构建这一体系:一是在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设置针对性条款,确保农村食品安全有法可依。二是建立具有相应专业化水平、相对稳定的农村食品监督管理队伍。三是探索真正有效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运行机制,且要让这个机制有效运转起来。四是政府设置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支持农村食品安全工程建设。五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确保农村食品安全要做到"胡萝卜加大棒",即既要从道德和信用的角度积极鼓励支持优良的经营主体的经济行为,也要严格制定食品标准、食品法规和法律,加强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执法力度,重典治乱。”王志刚认为,对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应施以重罚,起到警示作用。
  
  其实,我国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多达近千部。现有法律法规未能充分考虑我国区域发展实际和城乡地区差异。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应充分考虑农村现实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举措,使基层政府执法有据。同时,地方政府也可根据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法规,配套使用。
  
  “食品安全是生产出来的,而不是仅靠监管就能监管好的。”王志刚认为,更应该强调农业生产和食品加工阶段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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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