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1.建立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市场推广联席会议制度。由副省长孙尧和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康翰卿任召集人,下设质量监督组、品牌认证组、政策支持组、宣传推广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下设的质量监督组负责销售渠道销售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品牌认证组负责推荐、筛选销售渠道推广的产品和企业;政策支持组负责提供资金支持;宣传推广组负责宣传推广绿色食品工作。4个组可自行召集组内会议研究问题,并向联席会议制度负责。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负责联席会议制度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制度议定事项。
2.组建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展销协会。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康翰卿及省绿色食品市场推广联席会议制度成员担任名誉会长;由省贸促会一名领导担任会长;由50家大型绿色食品企业(4种渠道推广的绿色食品企业)法人代表任副会长;由省政府办公厅一名处级干部兼任秘书长,负责传达省政府领导工作要求,协助协会领导召开会议及做好对外联络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搞好调研并负责信息搜集工作,及时向省政府及协会领导汇报;由省贸促会一名处级干部担任副秘书长,在会长和秘书长领导下,负责协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展销协会负责组织我省重点绿色食品企业参加8个至10个国内外博览会活动,整体打包进入全国主流超市,制定旗舰店、连锁店、目标超市、电商平台的标准和管理制度,在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后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会员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引导会员企业实施优质优价战略,避免恶性压价竞争,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深化与大型物流企业合作,推动和支持企业借助产品品牌和渠道品牌建设营销网络,并做好企业信用监管、权益维护、情况综合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二)省政府每年至少投入2亿元资金用于市场推广工作,重点支持我省绿色食品市场推广平台建设,支持“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交易中心”、“黑龙江省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博览会”,支持组团参加国内外重点博览会、建设旗舰店和大企业扩张连锁店、整体宣传推介和监督检查我省绿色食品。
五、有关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推广我省绿色食品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筹划,抓好落实。要树立大局意识,在联席会议制度的统一领导下,紧密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各项筹备工作顺利开展。
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各组牵头部门和办公室要积极协调,组织好有关部门,积极谋划、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筹备工作信息沟通通报机制,各地要指定具体负责部门负责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除成员外,还要指定专人负责绿色食品推广有关工作,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制度反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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