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铬超标胶囊”事件后,绍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药用胶囊产业的整顿规范提升工作,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狠抓药用胶囊质量整治,执行最严格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全面落实驻企监督员制度、企业批批检制度和监管部门抽检制度,并采取夜间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突击性检查,确保责任到位,监管不留死角。近两年来,新昌县对全县34家胶囊企业实施驻厂监督1047家次,检查342家次,抽检19417批(药用明胶2785批,胶囊16533批,胶囊剂药品99批),市、县联动开展暗查暗访7次,实现全县药用胶囊企业全覆盖,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今年3月1日以来,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全省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的统一部署和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的要求,全面开展了新昌县空心胶囊药用明胶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检查34家药用明胶空心胶囊生产企业,对所有的库存药用明胶进行监督抽样,累计抽检药用明胶169批次,经检验,所有药用明胶铬含量均符合法定标准。
3月15日央视曝光福建等地部分企业涉嫌生产不合格明胶问题后,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对我市使用福建三铭药用明胶公司产品的钱江、康平两家胶囊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经检查,两家企业所有原料全部从具有药用明胶生产资质的企业进货,票据齐全,价格正常,未发现明显违法违规行为;两家企业对进货的原料均按药典规定进行全项检验合格后投料,药用胶囊产品全部经检验合格后销售,并能切实执行原料、产品留样制度。2012年8月份以来,两家企业已分别抽检200批(明胶32批,胶囊168批)、686批(明胶73批,胶囊613批),抽检结果均符合规定。
下一步,绍兴市将进一步加大对药用胶囊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实施从原料、进货、生产、销售等各环节全链条的全面监督检查,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药品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