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载:6月10日,在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论坛上,国务院副总理汪洋表示,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将加快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红、黑名单制度,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损的激励机制。同时,今年要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让消费者自主选择安全食品,实现食品行业的优胜劣汰。
应与个人信用记录挂钩
刘昌海(教师):我们应该正视这样一个事实,就是越是品牌知名度高的大企业越注重诚信,而越是那些想捞一把就走的小企业,越不在乎自己的形象。这些企业即使上了“黑名单”,也可能来一个“金蝉脱壳”,原班人马又去注册另一个企业。
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形,有关部门不妨将企业“红黑名单”和个人的信用记录挂钩。因为企业不守法经营,根子还在于背后的人。是人的不诚信,才造成了企业的不诚信。所以,对于那些上了“黑名单”的企业负责人,应该在他的个人信用记录上也记上一笔,让他以后在申请工商执照,再做食品行业时提高门槛,甚至不准予进入。这样,一旦经营上不诚信,不但会毁了自己的企业,也会毁掉一辈子的饭碗,经营者才会把诚信当回事。
同时,这样的规则也适用于企业内部的关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很多食品企业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其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很难说不知情。只是由于伤害不到个人的利益,他们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为虎作伥。如果一个“黑名单”企业的技术人员或质检人员因为质量问题被记入个人信用记录,以后不再有相关行业的从业资格,恐怕他们都会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底线,把好自己应该把好的关口。
食品安全红黑榜要通“高压电”
张枫逸(公务员):建立和公布食品安全红黑榜,引导消费者用脚投票参与监管,确有必要。不过,社会监督只能是有益补充,红黑榜的监管主体还应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红黑榜不会一“黑”就灵,关键要给其通上“高压电”,提高违法成本。
首先,完善惩罚机制。对于上黑名单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重点监管、限期整顿、终身禁入等处罚。
其次,建立联动机制。红黑榜资源应该扩大共享范围,发挥更大威力。比如,协调相关部门对于诚信企业给予税收减免、政策扶持,对于失信企业在行政审批、招标采购、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限制,真正实现“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一路畅通”。
破除侥幸心理才能保证食品安全
王军荣(教师):企业为何敢制造出不安全的食品?其原因也简单,一方面“利润”太诱人,诱其铤而走险,虽然许多不良食品的利润并没有像贩卖毒品那么高,但却很诱人,自然也会想着去“冒险”;另一方面被发现的概率不高。而即便是被发现,但往往是在赚得盆满钵溢之后。如果一伸手,立马被捉,试想,还有多少企业会制造出不良食品?
杜绝企业的侥幸心理,其一,需要靠法律的完善。其二,需要监管力量的强大。很多时候,企业的侥幸心理是被监管“纵容”出来的。谁来监管“监管”也是一个必须要得到解决的重要问题;其三,检测技术需要始终处于“世界先进地位”。
“德法并重”应成食品安全新标识
汪昌莲(公务员):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缺一不可的。法律是强制性的约束,道德是自觉性的约束,它们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具体到食品行业,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遏止道德滑坡,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也需要食品行业积极主动参与,更需要相关管理部门从自身做起,树立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提高执法为民的公信力。可见,实行“德法并重”,应成为中国食品安全新标识。
(编辑:和讯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