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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保障消费者利益
时间:2014-06-23 09:54  浏览次数:

新华网山东频道6月23日电(和树泉 蒋芳)6月22日,山东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签约仪式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山东省食药监局与泰山财产保险公司签署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合作意向书,山东凤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天地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圣海保健品有限公司等4家食品保健品生产企业与泰山财产保险公司分别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合作协议。

所谓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以出现特定食品安全事故时,被保险人需向消费者等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特殊责任险种。

山东省食安办副主任、省食药监局副局长王建政表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试点有助于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受害方得到及时赔偿,打破了“企业违法,政府埋单”的困局。同时,发挥保险费率经济杠杆作用和第三方安全监督作用,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高食品企业的信用和信誉,促进食品产业发展。

泰山财产保险公司副总经理马鲁明告诉记者,一旦食品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高额的赔偿致使企业无法承受,消费者得不到及时的赔偿,政府也会面临巨大的压力。而通过商业保险可以将这种风险实现有效地转移,从而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为政府分担了社会责任,有利于提高企业食品安全自管自控水平,强化“食安山东”品牌示范引领。

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不是企业逃避主体责任的借口,更不是食品安全的“免罪金牌”。同时,监管部门更要切实履行食品监管职能,不能以保险代替监管,要防止企业在投保后降低质量安全水平。王建政说,“随着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以及相关政策制度的出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作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制度,在食品生产经营领域广泛推行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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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