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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14-06-30 09:06  浏览次数:

  证券代码:002714证券简称:牧原股份公告编号:2014-036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4年5月7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34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106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223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51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7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7月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7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65

  秦英林

  2

  08*****667

  内乡县牧原实业有限公司

  3

  01*****457

  钱瑛

  4

  01*****825

  钱运鹏

  5

  01*****328

  杨瑞华

  6

  01*****879

  曹治年

  7

  01*****609

  苏党林

  8

  01*****658

  李付强

  9

  00*****278

  张春武

  10

  01*****734

  褚柯

  11

  01*****341

  秦英泽

  12

  01*****892

  张新亚

  13

  01*****302

  田方平

  14

  01*****489

  徐勤荣

  15

  00*****673

  张明波

  16

  01*****693

  薛玉振

  17

  01*****792

  钱小鹏

  18

  01*****297

  杨俊武

  19

  01*****355

  张建群

  20

  01*****189

  薛星

  21

  01*****662

  徐玉梅

  22

  01*****392

  胡旭

  23

  01*****427

  刘亚静

  24

  01*****352

  张大星

  25

  01*****358

  郭保军

  26

  01*****615

  陈玉来

  27

  01*****087

  秦英会

  28

  01*****331

  秦英荷

  29

  01*****275

  秦少楠

  30

  01*****352

  秦沛

  31

  08*****383

  国际金融公司

  五、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灌涨镇水田村

  2、咨询联系人:曹芳

  3、咨询电话:0377-65239559

  4、传真电话:0377-65239559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14证券简称:牧原股份公告编号:2014-037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完成首次出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唐河子公司的议案》、《关于成立扶沟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分别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唐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河牧原”)、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扶沟牧原”)。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订,并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

  近日,公司完成了对唐河牧原、扶沟牧原的首次出资,公司分别对唐河牧原、扶沟牧原出资2,000万元。目前,唐河牧原、扶沟牧原实收资本为2,000万元。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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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