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用巧克力和女朋友甜蜜庆祝特殊纪念日,没有想到却遭遇“过期”货品。广东东莞市民曾先生今天向记者反映,他7月26日在东莞市寮步镇嘉荣超市花了224元购买了两盒德芙巧克力,却发现买回的巧克力早已过期。
“因为那天是我和女朋友的特殊纪念日,为了让她开心,所以我就到附近的嘉荣超市,想买几盒巧克力送给她当礼物。”曾先生告诉记者,7月26日中午,他在寮步镇嘉荣超市里买了两盒德芙巧克力,一共是224元。“当时我也没有仔细看保质期,因为我想嘉荣是大型连锁超市,应该不会卖过期东西的,结果买回去后,我朋友一看,说你这个不对啊,都已经过期十几天了,我这才发现,这两盒德芙巧克力在2013年7月14日就过期了。”
本来想给女朋友一个惊喜,险些变成惊吓,曾先生气愤之下,找到了这家嘉荣超市的服务台理论。“他们服务台的员工确认了小票后,就让我到办公室里协商,他们一开始给出的处理方式,就是给我换两盒没有过期巧克力,再另外赠送两盒巧克力给我。”
然而气愤的曾先生没有同意这样的处理方式。曾先生说:“我自己也不懂,当时就是觉得他们这样的处理方式很敷衍消费者。所以我提出要1000元的赔偿,他们不同意,我减到800,他们还是继续不同意,我一气之下就走了。”
曾先生表示,他后来问了朋友,才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明文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这样看来,我当时要求的金额已经是很少了,我就不知道嘉荣他们为什么一再讨价还价,出了这样食品安全问题,我们消费者要求相应赔偿却无法满足。”曾先生说。
该嘉荣超市食品区区长尹朝阳告诉记者,曾先生在他们超市购买的德芙巧克力经过他们证实,确实是过期了13天,这是他们员工检查时没有发现疏忽了。他们超市接到投诉后,已经向顾客郑重道歉,并跟顾客协商赔偿。
至于为什么就赔偿金额讨价还价,尹朝阳表示,他们超市并不是不同意赔偿,而是因为赔偿的钱,全部要由超市有关管理员工支付,因为失责员工的月工资并不多,从情感上,他们希望能够跟顾客协商,把赔偿金额降下来,减轻失责员工负担。
至于为什么赔偿金额要由员工支付,尹朝阳则闭口不谈,只说这件事情他们超市会尽快跟消费者协商解决。
截止记者发稿前,曾先生致电称,嘉荣购物广场已同意退回过期的两盒德芙巧克力,并支付2000元作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