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里酸奶买二送一,我赶紧抢购,没想到,女儿喝完拉肚子了。后来我才注意到,那酸奶买回来的时候,离最后的保质期只差两天了,可我买回家还在冰箱里放了好几天。”家住红谷滩新区的张女士说:“虽然当时酸奶还没过期,不过超市销售人员应该提醒我们一下的。”
对于即将过期的商品(即临期商品),2012年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就曾发文,要求经营者向消费者对此作出醒目提示。但连日来记者调查发现,南昌绝大多数超市并没有设立“临期商品专区”,也没有做出任何醒目提示。这些超市处理临期商品的做法大同小异,就是把临期商品与新鲜商品捆绑销售,打折促销。
各大超市均无“临期商品专区”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要求,食品经营者要对食品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并鼓励有条件的超市设置临期食品销售专区,对快到期食品进行集中陈列销售。
7月25日晚,在红谷滩新区万达广场内的华润万家,记者没有看到“临期商品专区”,不过蔬果区有一个白色的货架,上面写着“水果折扣区”,里面都是用塑料袋包装好、贴有价格的水果。记者注意到,一袋香蕉、苹果只需2.2元,可是大部分水果都有瑕疵或腐烂。
在叠山路的大众购物中心,很多离保质期只剩三分之一时间的食品被放在促销专区打折处理。奇怪的是,记者发现明明是同一生产日期的徐福记牌沙琪玛,有些被放在了醒目的促销专区,有些则是和其它非临期商品一起放置在货架上销售。
在江大南路天虹店,工作人员明确向记者表示,他们超市没有“临期商品专区”。
在随后的采访中,记者发现市内没有一家超市设置了“临期商品”提示或“临期商品专区”。
临期商品多被捆绑“藏”着卖
7月25日晚,记者在华润万家超市看到,不少酸奶被捆绑销售,其中光明益生菌发酵乳被绑上了两盒“赠品”。仔细观察发现,“赠品”的生产日期是2013年7月13日,而正价的生产日期是7月17日,相差了4天,不注意还真发现不了。“酸奶的保质期短,一不小心就会过期。”正在购买酸奶的小郭说。
而某一知名品牌巧克力豆也是被黄色的胶带捆绑,买一送一,生产日期是2012年10月5日。当记者问及为何是去年的商品时,售货员不以为然地说:“肯定是快过期的,不然卖这么便宜,没坏就行了。”
7月26日,在大众购物中心,记者注意到康派牌橙汁饮料正在捆绑销售,有些是买一送一,有些是买大瓶送小瓶,仔细一看,这些饮料生产日期都是2012年11月1日,保质期为一年。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超市的临期食品非但没有进行“专区专售”,反而夹杂在赠品里与新鲜食品捆绑销售,“买二赠一”、“特价促销”是超市常见的处理临期食品的手段。
市民呼吁超市设“临期商品区”
“超市捆绑销售也是有‘技巧’的,许多所谓‘赠品’的生产日期常常被胶带挡住。市民们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千万别被这种‘障眼法’给忽悠了。”家庭主妇刘太太买出了这样的“经验”。
市民张先生表示,他不介意购买 “临期商品”,但希望超市能明确提示哪些是 “临期商品”,这样消费者才好做打算。
“商家耍‘小聪明’,仅靠市民的‘小智慧’是不够的。”业内人士表示,明示临期商品既能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又能够帮助商家避免因临期商品引发消费纠纷。如果商家只是贪图眼前的一点小利而忽视了食品安全,最后一定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而难以生存。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大检查力度,促进经营者遵守相关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