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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4 00:00 来源:中国证券网
[公告摘要]
12月20日公司与江南区政府签署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南宁糖业亭洪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南宁市南宁糖业亭洪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机器设备拆迁补偿协议书》,给予南宁糖业糖纸厂房屋补偿款331,330,177.57元,糖纸厂机器设备拆迁补偿款114,787,900.00元;糖纸加工分公司机器设备补偿款5,534,400.00元,合计451,652,47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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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解读]
此公告解读为中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以上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用于支付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和弥补拆迁发生的损失,公司取得的补偿款扣除与拆迁相关的费用和损失金额后如有结余的,暂转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公司收到以上补偿款对公司 2013 年度的经营业绩暂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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