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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华资实业: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时间:2014-04-29 09:26  浏览次数:

[关联交易]华资实业: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时间:2014年04月29日 02:12:02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14-005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与包
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草原糖业”)的日常关联交易需履行
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

●关联人回避事宜:草原糖业持有本公司31.49%的股份,为本公司的相对
控股股东,同时也是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合同对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关联董事宋卫东、张世潮、李志文、张清涛、郭莎莎在
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
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协
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作为定价依据,
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本次关联交易无需通过行政审批,无须
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4月
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与相对控股股东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日常


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由于草原糖业持有本公司31.49%的股份,为本公司相
对控股股东,同时也是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合同对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关联董事宋卫东、张世潮、李志文、张清涛、郭莎莎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刘新明、樊虎、杨洁会前同意将上
述议案列入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包头市东河区东兴街

法定代表人:宋卫东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生活福利设施的经营管理、
汽车运输、建筑安装工程承包、物业管理和小规模的种植业和养殖业。

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31.49%的股份,为公司相对控股股东。至本次关联
交易止,公司与草原糖业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净资产5%或3000万元以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草原糖业及其附属公司提供日常的电力、暧气等服务;草原糖业及
其附属公司向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工程建筑及维修等,合同从2014年起开始执
行,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

(一)华资实业向草原糖业提供电力、暖气服务

1、电力:按照市场电价0.45元/度计算。

2、暖气:按照市场价格计算,全年平均价格为3.50元/㎡。

(二)草原糖业向华资实业提供运输服务

根据车型、运距分别结算。

(三)草原糖业向华资实业提供工程建筑及维修

根据双方相互协商确定价格。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
署的日常关联交易需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协
议进行确认。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降低公司营运成本,
同时有利于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以确保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关联交易协议体
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作为定价依据,交
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刘新明、樊虎、杨洁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草原糖业签署的上
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是董事会依据公司日常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属于正
常的商业行为,上述协议的内容符合《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以市
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作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健康开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关联交易的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符合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上
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签署及确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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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