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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生产企业实行质量授权人制
时间:2014-03-13 18:16  浏览次数:

  本报3月12日讯(记者 王帅) 12日,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对白酒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全市12家白酒生产企业将陆续被查。以后,白酒生产企业将实行质量授权人制度,每个被授权的食品安全负责人须在负责环节签字,才能进行下一环节。

  此次检查的重点项目包括原料控制、出厂检验、生产过程控制、添加剂使用等。

  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在原料控制方面,企业采购的酒精应符合《使用酒精》标准要求,不能采购工业酒精;自产或外购原酒塑化剂含量低于规定的风险评估值。

  添加剂使用方面,固态法白酒不被允许添加使用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固液法白酒和液态白酒不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也不允许被添加。

  标识方面,白酒不得标识“特供、专供、专用、特质、特需”等字样。

  白酒生产企业将被要求严格建立和实行质量授权人制度。企业内部应以内部书面文件授权企业法人或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全权负责白酒质量安全,承担白酒原辅料使用、生产过程、产品检验和产品出厂签字放行等职责,只有负责人在这个环节签了字,才能走下一环节。质量安全授权人将在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从已从2月下旬开始,到6月底结束,分为安排部署、企业自查整改、监督检查、抽查和总结五个阶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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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