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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活动接受投诉1011件 消费欺诈行为屡现
时间:2014-03-15 09:23  浏览次数: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蒋文广摄

香烟辨别真伪法吸引众人。

首度聘请消费维权监督员。

  

  温州网讯 今天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也是我国新《消保法》正式实施的日子。为切实履行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昨日,温州市消保委、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质监、卫生、司法、环保等数十家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在全市举行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广场活动,在宣传新《消保法》的同时,接受市民针对消费领域的各类咨询投诉。

  消费欺诈行为屡见不鲜

  在我市3·15广场活动的主会场——松台广场,一个上午人流不断。据市消保委统计,昨日,该广场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1011件,其中,多为有关商品质量、消费欺诈等投诉。

  “我买的汽车半年不到,现在变速箱出现了问题,我认为是质量问题,结果经营方认为是我保养不当人为造成,让我自己去鉴定汽车质量。”市民胡先生在现场投诉。

  “几个月前,我收到一封自称中国环境科学室内环境监测中心的来信,里面说参加活动能免费获得一台空气净化器。然而等我去了才发现,里面的滤网要额外加钱,而且比市场价贵了1000多元。”市民李先生则对商家的欺骗引诱手段很痛心。

  鹿城消保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现场接受的投诉来看,有关商品质量问题、消费欺诈行为的占了多数。在新《消保法》实施后,对于这类行为有了更明确的责任划分规定和处罚标准。

  据介绍,例如新《消保法》中有关耐用品举证倒置原则就规定,当耐用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后,从消费者举证改为由经营者自己来举证非质量问题。而针对消费欺诈行为的处罚标准,更是从原先的“退一赔一”提高到了“退一赔三”,加大了对不法商家的威慑。

  而为了让全社会共同监督消费市场环境,普及新《消保法》,今年的3·15活动现场,我市还首度聘请了41位消费维权监督员,为他们颁发了消费维权监督证。在活动会场上,消费维权监督员接受的第一项消费维权任务,就是协助消保委开展新《消保法》宣传活动。

  食品安全仍是市民关心的“首件大事”

  此外,食品安全仍是市民关心的“首件大事”。在活动现场,有不少市民拎着装着各类食品的袋子来到市监管局食品快速定性检测摊位前,要求专家帮忙“把把关”。

  “我这个是泰国买过来的血燕,买过来2000多元一盒,几年了一直没舍得吃,不知道现在有没有问题。”市民林女士拿着一盒血燕要求检测。

  检测人员取下部分血燕,滴入试剂检测。10分钟后,只见原先白色检测试剂变为紫红色。“这说明被检测的血燕含有不少亚硝酸盐,我劝你还是不要吃了。”检测人员表示。记者在检测单上看到,在市民送检的11批次食品当中,有两个批次的食品抽检不合格,均是“血燕”产品。

  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从全年的抽检情况来看,我市食品安全有了较大的提升,但在熟食制品、干货、腌制水产食品领域,仍然存在甲醛、亚硝酸盐等指标超标的问题。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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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