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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3月15日电(记者 蒋丽敏)即日起至12月15日,福建学校托幼机构将全面开展“餐桌污染”治理工作,集中解决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和学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师生群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福建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印发了《2014年全省学校托幼机构治理“餐桌污染”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及其周边(离校门200米以内)被列入重点整治区域。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和小餐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学生校外托管小饭桌等都是整治的重点单位。大米及食用油、乳制品、畜禽肉及其制品、食品添加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等,都将被严格监管。
本次治理为期10个月,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监督检查、督查抽查、建章立制5个阶段。其中,4月20至6月20日,各设区市、县(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部门将联合行动,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和小餐馆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有问题的发出监督意见书,督促其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10月1日至10月30日监督抽查阶段期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将联合组织监督抽查,适时对各地学校进行飞行检查(指不定期、不预先通知具体时间、具体地点的随机抽查),对管理不严、问题突出、隐患较大的餐饮单位将进行严肃处理。
整个治理工作预计在11月1日至12月15日完成建章立制。届时,将研究制定加强完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同时,根据学生校外托管小饭桌调查摸底情况,制定《福建省学生校外托管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并适时组织开展加强学生校外托管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