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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4月9日讯 记者8日从哈市城管局获悉,近日对符合审批条件的街路餐饮大排档限时办理临时占道行政许可;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街路餐饮大排档予以取缔。城管部门提醒:5月1日后将停止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全部取缔。
城管部门表示,并不是餐饮大排档的经营业户提出申请,就可以通过审批、获得临时占道行政许可的。按照要求,设置街路餐饮和啤酒广场应当办理临时占道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缴纳占道费和占道押金。并依据环保、消防、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照。另外,快速路、主干路、重点区域、重点商圈、景观性旅游街区及政府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公交站台、加油(气)站、重要交通节点等场所周边100米范围内和其他不得占用的区域禁设街路餐饮大排档。此外,原则允许禁设区域以外且符合审批条件的次干路及以下的人行道临时设置街路餐饮大排档,但其临时占道面积必须控制在20-100平方米内,经营时间为每日18时至23时,23时后必须撤离。大排档不得有占用绿地、花坛及损坏树木,明火作业、露天烧烤、店外食品加工等污染环境行为,否则一律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