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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霸王条款公布满月 工商首次检查暂未发现违规
时间:2014-01-11 08:52  浏览次数:
原标题:餐饮霸王条款公布满月 工商首次检查暂未发现违规

  一个月前,北京市工商局公布餐饮行业六条“霸王条款”,并限时一个月要求企业自查自纠。昨日,工商部门对餐饮企业格式条款的使用情况进行首次执法检查,暂未发现违规情况。部分此前曾经存在不规范格式条款的餐馆已经将“本店禁止自带酒水”等文字撕下或用白色胶带贴住。

  昨日,海淀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来到金源时代购物中心五层。执法人员告诉北京晨报记者,半个月前来九头鸟餐厅执法时,该店曾经不允许顾客自带酒水。而昨日检查人员再次打开该店菜单时,这句话已经被白色胶带贴住,店内曾经张贴的“禁止自带酒水”告示也已经被撕得只剩下一角。“上次检查完后,我们就自己整改了。虽然顾客带酒水让餐厅的酒水销售损失了10%,但是客流量增加了20%。”餐厅工作人员表示。工商执法人员昨日检查了金源内约30家餐馆,均未发现违规情况,有的餐厅在每张餐桌上贴了“本餐厅既提供免费餐具,也提供包装好的收费餐具,消费者可自行选择”的提示,一些本不在霸王条款中的餐馆也增加了消费提示。

  现场参与执法检查的市工商局合同处于卫平表示,对于存在霸王条款的餐饮企业,执法人员将核实违法事实,区别情节轻重,依法合理地予以处理。如果餐饮企业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于多次被举报、对其违法行为拒不纠正或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严重侵害的餐饮企业,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最高可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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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