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超       烟酒       冷冻       乳品        肉品      糖业       调料       粮油       保健      饮品      餐饮       日化
当前位置:主页 > 消费安全 >
乌鲁木齐市政协委员建议:合格小饭桌应向社会公示
时间:2014-01-10 12:36  浏览次数:

居民小区内的“小饭桌”的卫生问题广受家长关注。(CFP供图)

新疆网讯(记者李晓青报道)1月9日,在乌鲁木齐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米东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张双红建议:对所有“小饭桌”经营户登记备案并予以公示。

去年,乌鲁木齐市部分政协委员调研“小饭桌”监管情况的一组数据显示,全市学校周边“小饭桌”已达611家,仅有131家办理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张双红说,他们在摸底中发现,“小饭桌”存在厨房面积不达标、消防设施不完善等问题,饮食质量得不到保证。

张双红建议由区县政府负总责,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对辖区“小饭桌”经营者进行登记备案,并与“小饭桌”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将登记备案情况、承诺书、管理制度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在“小饭桌”经营场所、学校周边、社区等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教育部门负责在校内设置公示栏,公示登记备案情况,引导学生及家长选择已登记备案的“小饭桌”。


手机天山网
iPhone客户端


手机天山网
Android客户端


天山网官方微信
(微信扫描关注)




上一篇:周五早盘以弱势震荡为主 多数板块下跌   下一篇:道真县“三强化”狠抓食品卫生安全
分享到:
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