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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月10日电 (李彦增) 9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显示,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龙坊”牌雪花杏肉等3种食品不合格,现决定对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不合格食品名单予以公示。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附全市下架食品名单
序号
样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
标注生产单位名称
不合格项目(标准值/实测值)
抽样地点
1
雪花杏肉
龙坊
350g/盒
2013.4.3
北京市万佳食品厂
二氧化硫g/kg (≤0.35/1.08)
北京十三陵金运通商场
2
西猴桃
龙坊
350g/盒
2013.4.9
北京市万佳食品厂
二氧化硫g/kg (≤0.35/1.24)
北京十三陵金运通商场
3
同心绿蚕豆(翡翠豆)
同心
220克/袋
2012.10.10
云南保山同心食品有限公司
酸价mg/g (≤3/7.1)
北京昌平满井加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