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间最低消费×××元、禁止自带酒水……餐饮行业经营者设定的这些条款对于消费者来说已经习以为常,不过这些在北京已被认定为“霸王条款”。12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了北京市餐饮行业6种经营者制定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并要求餐饮企业限期一个月整改。
对此,广州消委会表示,虽然经营者可以设定包间最低消费标准,但在消费前应提前告知,否则消费者仍然有权利向工商局投诉。记者为此采访了不同人群,看看他们的感觉。
吃货:
包间太贵 只能排队
“即便大厅要等位,餐馆也不免费开放空着的包间给我们,服务员跟我们说,包间最低消费要600元,我们三个人哪能吃到这么贵?”面对包间最低消费要求,市民刘小姐只能无奈地继续在寒风中排队。
刘小姐的情况并不罕见,记者走访了广州部分餐馆,了解到餐馆普遍存在规定包间最低消费、收取酒水开瓶费等情况。在荔湾路一家重庆火锅店,服务员告诉记者,可坐6~8人的小房最低消费480元。在中山路一家湘菜馆,服务人员告诉记者,要开包间的话不收取包房费,但人均最低消费要达到70元。
酒客:
开瓶收费 但愿不贵
广州市物价局从2002年12月1日起,放开饮食、娱乐业价外加收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但同时也规定了经营者必须要尽到事前告知消费者的义务,该规定已经持续多年。
“虽然心里会觉得不高兴,但十元二十元左右的开瓶费也无可厚非,毕竟法律没有规定不允许餐馆收这些钱。有时候朋友特意带来的酒,我们肯定会带去餐厅,但是如果收费过高的话这就太过分了。”市民郭先生表示。
专家:
宰客心态 等着淘汰
广东白云学院的王术峰教授表示,设置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餐具收费等条款,均是站在经营者的角度制定的,忽略了消费者的权益,都是“霸王条款”。
虽然包房最低消费、开瓶费在广州经历了十多年的市场考验,是否意味着这些条款就是合理的呢?王术峰表示,有市场并不等同于合理,就如同炳胜、海底捞等较火的餐馆,消费者往往需要排队,排队耽误了消费者用餐时间,但这是卖方市场,消费者也认为排队是值得的。而有些收取各项服务费的一般餐馆则需要市场考验,消费者不认同的话自然就会被市场淘汰。有关政策制订应同时维护双方利益。 (记者李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