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今天上午发布,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3.0%,较上月微降0.2个百分点。此前,10月份的CPI创下了8个月以来的新高,随着11月CPI数据的公布,全国CPI数据已经连续3个月超过3%。
食品价格是“推手”
据发布,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0%,其中,食品价格成为主要“推手”。食品价格同比上涨5.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约1.92个百分点。具体为,鲜菜价格上涨22.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59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5.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41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5.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6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10.6%。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余秋梅解读称,11月CPI中的具体食品价格环比涨跌互现,但总体略微下降,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尽管全国蔬菜价格环比平均下降了3.8%,但地区间价格变动差异比较大,“东北地区受入冬以来最强降雪影响,西北部分地区或低温或多雨,蔬菜价格环比上涨较多,而华东、中南和西南地区蔬菜价格环比则普遍有所下降。”
居住价格同比涨2.6%
据统计,11月全国居住价格同比上涨2.6%,但住房租金价格却超过了同期CPI的涨幅,上涨4.7%。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1.6%,水、电、燃料价格上涨0.5%。
据测算,3.0%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7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2.3个百分点。1月-11月平均来看,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2.6%。对此,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副院长陆军教授今天上午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月公布的CPI与此前市场的预测较为吻合,但是接近年底,投资需求和总需求的旺盛,对于控制通胀来讲比较有压力。(记者戴曼曼、马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