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1%消费者1年内权益受侵害
日前,中消协公布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显示,近一年来,有78.1%的消费者受过不同程度的权益侵害。其中,一年中有过2到5次被侵权行为的最多,占49.4%。
据介绍,为了普及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中消协针对消费者的维权状况,向近6000名网友进行了问卷调查。在新消法赋予消费者的九项权利中,反映维护最差的三项权益依次为“知情权”、“监督权”和“公平交易权”,分别占53.6%、48.5%和32.8%。
调查显示,在新消法规定的经营者十项义务中,反映履行最差的三项依次为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提供商品或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以及听取消费者意见和监督的义务,分别占51.4%、42.1%和35%。
针对目前商场里“商品售出,概不退换”、“高档商品,不买勿动”、“打折商品,概不三包”等店堂告示,有82.2%的消费者认为这是不合法或无效的。有近八成经营者在主动提供购物票证方面还很欠缺。仅有21.1%的受访者表示经营者能主动提供购物票证。
消费者对新消法中的一些亮点支持率较高。其中,明星代言需承担连带责任获七成消费者支持;将隐私权纳入新消法以及加大对欺诈的赔偿力度,获八成消费者的支持;新消法扩展“三包”到所有产品以及一些耐用品的举证责任倒置,受到九成消费者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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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绒服、大衣、皮袄……入冬以来,洗染行业进入消费高峰。日前,市工商局12315、市消协96315联合盘点消费投诉数据显示,近一个月来,消费投诉热线接到有关洗染问题的投诉大幅上升,投诉量较上月增长了80.56%。
市民投诉的主要问题有:商家洗涤不当,导致送洗的服装颜色改变;洗染导致衣物损坏;商家因保管不当将送洗的衣物丢失等。如消费者李女士到工商所投诉,称在某洗衣店清洗毛外套,清洗后胸前的水蓝色被染成粉红色。商家认可责任,但就赔偿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经工商部门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但有的消费者就没有李女士这么幸运了,由于价值较高的衣物没有与商家约定“保价清洗”,洗花了的羊绒大衣等,商家的赔偿远不能弥补消费者的损失。(记者 窦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