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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经济网乌鲁木齐5月23日电(记者 袁亚光 通讯员 胡什塔尔)5月23日,中国食品经济网从新疆昭苏县工商局获悉,该局日前接到电话举报,称县城天马大道西段有一商贩将不合格食用油以低价销售到食堂、饭店等餐饮行业。昭苏县工商局立即采取行动,多方打听,找到了该住宅户处,并依法检查该场所。
经查,该场所为昭苏县某粮油店库房,场所有库房3间,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库房有两桶散装清油约210公斤,塑料桶外部油垢很厚、很脏,也无任何标签。院内另一房间61箱清油该清油规格为20公斤/箱,外包装为纸箱,内包装为塑料袋。
当事人口述称,库房内的清油主要提供给县城食堂食用油,但当事人也无法提供该批次清油的索证索票、进货票据。执法人员对该销售点场所库房内的清油进行了清点并封存,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提供销售清油检验报告单及进货票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