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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生针对“ONETOUCH商标”争议裁定的声明
时间:2014-01-09 09:39  浏览次数:

  强生公司对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有关“ONETOUCH®商标”的争议裁定结果表示非常失望。强生公司将依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前述裁定,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强生公司于2004年在中国注册了第3384889号“ONETOUCH®”商标,指定商品为“血糖监测仪用检测试纸条”。除了在中国获得注册外,“ONETOUCH®”商标还在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获得注册,包括美国、英国等以英语为官方语言的国家。强生公司在中国持续使用该商标已近10年,ONETOUCH®商标已经具有非常高的显著性和知名度,获得了中国广大糖尿病患者的信任。

  由于强生公司ONETOUCH®品牌的血糖仪及血糖试纸在中国市场深受欢迎,部分不法分子开始生产假冒血糖试纸,甚至将假冒血糖试纸出口至国外许多国家和地区。假冒的血糖试纸可能会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因为不准确的血糖读数使病人摄入过多或过少的胰岛素,或者服用其他药物。为了糖尿病患者的健康,强生公司每天都要为病人保证安全可靠的供应链,确保没有假冒产品。

  2006年,强生公司在包括美国在内的17个市场,发现ONETOUCH假冒血糖试纸。一名上海出口商苏志勇,通过两个佛罗里达的经销商,将广西桂林中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中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所生产的数千箱假冒试纸进口至美国并进入其他国家的经销网络。

  2007年8月,上海普陀区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苏志勇三年半有期徒刑。2012年7月,美国地方法院判处佛罗里达的分销商5年缓刑、2,000美元的罚金,和128,823美元的赔偿金。2013年8月,美国纽约东区法院做出永久性裁定,认定巴基斯坦某经销商因假冒ONETOUCH血糖试纸侵犯强生公司商标注册权并判其赔偿330万美元。

  在中国,基于案件调查中的确实证据,桂林七星区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9月对中辉公司及其总经理姚崇德提起公诉,指控其假冒他人商标并非法销售获利高达470万元人民币。然而,中辉公司以及相关的负责人,多次擅自在媒体上发表片面、虚假的言论,干扰公众视线,并以拒绝出庭的方式对抗司法程序,拖延法院的判决。为替中辉公司规避法律责任,刑事案件辩护律师黄云中以其个人名义,于2011年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强生公司“ONETOUCH®”商标的申请。其恶意是非常明显的。

  强生公司十分关心病患的安全健康。我们赞赏并会继续支持中国司法部门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上的积极努力。我们仍将不遗余力地配合司法部门继续追究假冒ONETOUCH试纸的生产商和经销商的责任,同时,我们将通过司法程序维护我们的“ONETOUCH®”注册商标和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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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 网络整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