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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市食安办制定的《2014年福州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
每个县(市)区至少建2条餐饮安全示范街
《方案》明确,我市将建立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农药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示范区,全年全市认证并有效使用标志的农业“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数量力争比上年提高30%;建立非法销售病死畜禽养殖企业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销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对食品质量从入市到交易、退市全程监管机制;批发市场、商场、超市、连锁经营便利店、专卖店的预包装食品全面建立电子台账管理制度,2014年末覆盖率达到85%以上。食品企业红黑名单将发布
我市将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有序推进肉菜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信息情况,发布质量安全信用优良名单和信用“黑名单”,用市场机制倒逼食品企业实现优胜劣汰,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力争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2条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和30个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每个行政村至少建立1个食品安全示范店。
重点开展两项专项整治
以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的肉类、食用油、蔬菜、水产品、调味品、酒类、豆制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食品及瓶(桶)装饮用水10类食品为主要内容,我市将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用原料、滥用农药兽药、饲喂不合格饲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禁超限”专项整治。
重点开展两项专项整治,分别是集中打击“病死猪”(含其他病死畜禽)犯罪专项行动、“地沟油”专项整治。(本报记者 何佳媛)